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五保的审核上报。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的年审和上报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六、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七.拟定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
八、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九、负责民政信访稳定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负责人:刘健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办公地址:蒙城县立仓镇113乡道北50米 一楼 东101
联系电话:0558-7821002
邮箱 1072094016@qq.com 邮编 23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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