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357Q/202012-00228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0-11-30 | 发布日期: | 2020-12-05 18:16 |
| 发文字号: | 蒙政办秘〔2020〕6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推进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蒙城县医保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7653450 |
| 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357Q/202012-00228 |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 ||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其他 | ||
| 成文日期: | 2020-11-30 | ||
| 发布日期: | 2020-12-05 | ||
| 发文字号: | 蒙政办秘〔2020〕62号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标 题: |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推进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询机关: | 蒙城县医保局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7653450 | ||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蒙城县推进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队伍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蒙政办秘〔2020〕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蒙城县推进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城县推进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队伍建设的统一部署,切实提高基层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医保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县、乡、村(社区)医保服务网络
(一)县医保局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充实医保基金监管力量,适当增加参公编制,成立参公单位蒙城县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强化异地就医医保费用结算划拨管理,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统一。
(二)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成立医保办,乡镇党政办加挂医保办牌子,选优配强办公室主任,配备2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医保办日常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医保办和医保综合服务窗口设置在乡镇行政服务大厅。
(三)各村(社区,以下简称村)设立医保站,明确一名村“两委”成员担任村医保站站长,并根据各村参保人口数,由乡镇从现有村工作人员中聘任2—3名人员从事医保工作。村级为民服务大厅要设置医保综合窗口,方便群众。
二、明确各级职责分工
三、实施步骤
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保障队伍建设,确保2020年12月底之前落实到位,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
制定实施意见阶段(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30日)、宣传动员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0日)、督导检查完善阶段(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31日)。
四、加强人员教育培训
五、完善激励奖励机制
各级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直接服务群众,工作任务繁重,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队伍的关心关爱。对年度评估为优秀等次的乡镇医保办主任,乡镇要在评优、评先、提拔重用、职级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对评估为三星级的村医保站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任进村“两委”班子或作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县税务局、县医保局要用好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的医保费征缴工作费用,合力推进工作。
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医保队伍
医保事业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大局,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是健全基层群众医疗保障服务的需要。各级医保工作人员要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强化担当精神,增强干事创业“精气神”,知敬畏、守底线,做到因敬畏而不敢腐、因制度而不能腐、因理想信念而不想腐,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履职尽责,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医保政策带来的便利与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