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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208-00123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蒙城中学三义路校区2022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6 发布日期: 2022-08-06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208-00123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蒙城中学三义路校区2022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6
发布日期: 2022-08-06
蒙城中学三义路校区2022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06 10:39 信息来源:蒙城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蒙城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党支部研究,制定2022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支部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蒙城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依法保障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领导组织及分工

招生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成立以三义路党支部书记丁亦工为组长、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副校长为副组长的三义路中学2022秋七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亦工 

 员:钟姗 张艳敏 耿伟  郭宁宁 张云峰 姜海涛  胡尚锦各科室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副组长 协助组长具体安排学校的招生各项工作

教导处和年级主任: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落实

总务处: 负责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

办公室、德育处:负责宣传及防疫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办公室主任由张艳敏兼任。

具体设以下工作小组:

宣传咨询及防疫组: 耿伟 卢玉民 葛跃 胡尚锦  钱文强 刘广朋 陈胜

   负责宣传县招生方案及校招生具体措施的宣传、接待引导学生及家长到指定地方或网上报名同时做好相应的防疫措施,熟悉招生政策并按招生政策耐心解答来访者的问题,特殊情况对于不能解答的做好登记报校招生办公室,办公室报请县招生领导小组解决后及时通知来访人。实行首问负责制,任何人不得推诿、不得不按政策解答,不与来访者发生冲突,言行文明有礼。

后勤保障组:张云峰  沈阿真  桂圣华

负责招生期间的保卫、卫生、教室安排、桌椅提供、水电、网络、茶供应等。

报名指导及线下材料审核组:胡尚锦 8

负责与辖区的小学进行联系,提前指导学生家长进行网上报名,能在家进行网上报名的就不需要到校现场报名。指导到校咨询报名人填报指导、材料收集和初审对于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指导网上报名的相关信息,确实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对照招生条件进行材料审核。注意热情接待、按政策耐心解答言行文明有礼仔细审查材料、材料信息登记齐全保存完整(一人一档案袋,留存好信息、初审人签名等),决不能出现材料丢失的情况

网上审核组 赵良安6人  

负责按照按照招生方案网上报名信息要求进行线上初审,对于线上报名暂不符条件的按照政策予以准确严谨的回复。

线下材料上报教育局审核:张艳敏

、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

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蒙城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依据;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根据《蒙城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确定的蒙城中学招生学区范围与招生计划招生,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学位。

(三)坚持规范入学工作程序。

学校严格按《蒙城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中的工作程序进行招生,通过宣传栏、大屏幕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信息(如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日程安排、招生结果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便民服务。

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网址http://bz.ahzwfw.gov.cn)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到三义路中学学校报名点、村(社区)代办点,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22年小学毕业的学生

   三义路中学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蒙城中学三义路校区:

1)嵇康路以东、永兴路以南、安驰大道以西、乐土路以北的区域;

2)嵇康路以东、仁和路以南、永兴路以北、尉迟大道以西的区域,为蒙城中学联盟三义路校区与庄子中学联盟逍遥路校区(原六中南校,下同)共同学区;

3)嵇康路以西、永兴路以南、南华路以东、乐土路以北的区域,为蒙城中学联盟三义路校区和齐山路校区共同学区。

五、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28月10日—20228月15日内注册、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按照“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热点服务—新生入学报名—蒙城县—初中新生入学报名、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流程,如实填写适龄儿童、少年相关信息。

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在的学区学校报名点报名。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可到学校大门口招生咨询台进行咨询,蒙城县教育局(原老电大)一楼咨询,或致电0558—7967618、0558—7620708咨询。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五、招生办法

1、1)2021年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既可以凭毕业证到毕业小学所在地中学学区学校报名,也可以凭城关街道辖区户籍在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学区中学入学(需凭户口簿,户口有迁移的,时间截至2022年招生方案公布之日前),还可以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到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2)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具有城关街道辖区户籍的,在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学区中学入学(需凭小学毕业证、户口簿)。非城关街道辖区户籍,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居住房产,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在居住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凭房屋产权登记证明材料、户口簿);已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产权的,在居住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加盖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属档案专用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户口簿);在城区已购房未交房的购房户子女入学。2022年12月31日前交房的购房户子女可以到居住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也可以到指定的学校入学。2023年1月1日以后交房的购房户子女凭法定监护人在县住房发展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户口簿到指定学校入学已购房且截至20228月31日前已交房,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在居住房产所属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县住房发展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

以上房产均不含商业房产。

2.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政策照顾人员子女入学

1)非蒙城籍随迁子女入学。持我县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证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2)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在城区招商引资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务工的本县户籍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务工一年以上或父母一方务工两年以上(截至20228月31日,需凭户口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出的养老保险等缴费明细、用工企业出具工资卡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字,同时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县招商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由县招商服务中心开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初中入学。持相关材料到蒙城中学齐山路校区、鲲鹏中学入学。

3)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户子女入学。已安置的拆迁户,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安置房屋确认单)。

已拆迁未安置的拆迁户子女(截至20228月31日已签订正式拆迁协议的),原则上原就读学校未拆迁的在原学校就读或在拟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其他学校就读的,由县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确保拆迁户的适龄子女正常入学(需凭户口簿、原始拆迁协议或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街道印章的拆迁协议复印件)。

城市规划区内学校拆迁的,按拆迁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4)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要求,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在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入学并享受当地教育优待政策(需凭户口簿、县人武部证明)。

5)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要求,其子女根据实际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入学(需凭户口簿、县卫生健康委证明)。

6)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等优抚政策,给予落实(提出书面申请,相关单位签署意见)。

7)返乡创业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已正式开工建设且投资手续齐全、千万元以上项目的)。经县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就近在城区学校安排就读。

8)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学的,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3、招生程序与时间

报名登记、初审(20228月10日—20228月15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交学生相关信息。招生学校对提交上传的入学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对符合入学条件并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的,确认受理并录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入学证明材料到所在的学区学校或村(社区)代办点,由具办人代为办理。不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导致网上不能报名和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向学校提交新生入学的证明材料,由学校线下初审。

复审、公示(20228月16日—20228月21日)。城区中小学线下初审通过的入学材料,报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其他中小学复审由学区负责。录取结果在学校、村(社区)或蒙城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示。

发放入学通知书(20228月22日—20228月23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由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558—7629650县教育局:0558—7623068

、招生纪律及要求

(一)学校服从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从大局出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坚决打击售卖名额现象。凡被举报违规招生经查实的,报请县招生领导小组取消相关学生入学资格,并依据相关文件给予直接责任人、分管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强化服务意识。学校设立专门的招生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招生相关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子女就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各工作小组要在分管副组长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增强时间观念、服务观念,严守工作纪律。

(三)强化责任。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及具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规定,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学校的收费按县发改委(物价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自立名目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五)切实加强学校学区(联盟)建设。学区(联盟)学校的教育经费、领导力量、优秀教师要向学区(联盟)内的新校、薄弱校倾斜,学区(联盟)内起始年级符合交流条件的任课教师在学区(联盟)内均衡配置。学生入学原则上在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也可在学区(联盟)内学位相对剩余的学校入学(调剂方案和调剂的学生名单要向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学区(联盟)内统一编班,统一组织教学。

)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均衡编班,确保校额、班额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不出现大班额。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通过考试选拔招收学生,严禁招收在籍学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上报学籍,并由责任人、具办人负责退回。

)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学校要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做好新生学籍的录入和上报工作。要认真采集一年级新生学籍信息,及时录入,并保存由家长填写并签字的纸质采集表。七年级新生学籍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并完善相关信息。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允许存在挂靠学籍现象,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教导处、学籍管理员、七年级年级组要按照县教育局通知的时间上报新生学籍,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若出现上报未经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新生学籍的,依据相关文件给予直接责任人、分管责任人严肃处理,并由责任人清退违规招收的学生。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县招生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