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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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208-00122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蒙城县师专附小联盟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6 发布日期: 2022-08-06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41G/202208-00122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蒙城县师专附小联盟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6
发布日期: 2022-08-06
蒙城县师专附小联盟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06 10:20 信息来源:蒙城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蒙城县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任明义(师专附小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曹          

成员: 张建春  张香灵  杨玉才    

蔡秀梅  卢西奉      白友民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适当放宽至201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教育局批准。

四、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5日内注册、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按照“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热门服务→新生入学报名→蒙城县→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名”流程,如实填写适龄儿童、少年相关信息。

若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其监护人可在规定的报名时段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所属的学区学校报名。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或疑问,可到现居住地所在学校或县教育局招生咨询处(原老电大院内)咨询,或拨打电话0558—7967618、0558—7620708咨询。民办学校招生事宜,也可到蒙城县教育局职成股办公室或拨打0558—7623750咨询。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五、招生办法

1)具有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又有居住房产的适龄儿童,既可在户籍所属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户口有迁移的,时间截至2022年招生方案公布之日),也可在居住房产所属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房产证明)。

2)具有学区内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居住房产的适龄儿童,可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户口有迁移的,时间截至2022年招生方案公布之日)。

3)不具有学区内户籍而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居住房产的适龄儿童,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可在居住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房屋登记证明材料);已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屋产权的,在居住房产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加盖蒙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属档案专用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已购房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可交房而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在居住房产所属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县住房发展中心备案公章的购房合同)。

4)非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居住在未参加房改的单位住房或自建房未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且在本城区无其它房产,在户籍登记地或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居住地社区和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常住户证明,以及在此地址实际居住近半年的相关佐证材料,如电费、燃气费等正规发票)。

六、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持有我县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所属的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2)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的要求,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在本人、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学校入学并享受当地教育优待政策(需凭户口簿、县人武部证明)。

3)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可根据实际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入学(需凭户口簿、县卫生健康委证明)。

4)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军人、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等招生优待政策,安排入学(需凭户口簿、书面申请、相关单位签署意见)。

5)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在我县城区招商引资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务工的本县户籍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务工一年以上或父母一方务工两年以上),可在指定学校入学(截至2022年8月31日,需凭户口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等缴费明细单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企业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县经济开发区范围以外的企业由县招商服务中心出具招商引资企业证明,用工企业出具工资卡或加盖企业公章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件)。

返乡创业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女入学(已正式开工建设且投资手续齐全、千万元以上项目),由县政府创业服务中心审核。

符合以上条件的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嵇康路以东、乐土路以北、东外环以内、涡河以南区域的企业职工子女,小学到逍遥路小学联盟政通路校区或永兴路校区入学,中学到庄子中学入学;乐土路以南的企业职工子女,小学到嵇康路小学、中学到蒙城中学联盟齐山路校区入学;嵇康路以西、乐土路以北、西外环以东的企业职工子女,小学到逍遥路小学联盟北蒙校区、中学到蒙城中学联盟齐山路校区或鲲鹏中学入学;老城区企业职工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所属学区入学。

6)西外环以东、乐土路以北、东外环以西、涡河以南区域内拆迁户子女入学。已安置的拆迁户子女,在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需凭户口簿、安置房屋确认单)。已拆迁未安置的拆迁户子女(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签订正式拆迁协议的),原就读学校未拆迁的,原则上在原学校就读或在拟安置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原学校拆迁的,按拆迁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有规划学校的,在学校未建成投入使用前,其学校服务范围内新建小区居民的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入学。因特殊情况,确需到其它学校就读的,由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确保拆迁户的适龄子女正常入学(需凭户口簿、原始拆迁协议或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印章的拆迁协议复印件)。

7)其他符合政策要求入学的,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七、招生程序与时间

(一)报名登记、初审(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5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交学生相关信息,招生学校对提交上传的入学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对符合入学条件并能完成网上数据对接的,确认受理并录取。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的入学证明材料到所属学区学校或村(社区)代办点,由具办人代为办理。不能完成网上报名和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可向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相关的入学证明材料,由学校线下初审。

(二)复审、公示(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21日)。城区学校线下初审通过的入学材料,报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审。乡镇学校招生材料复审由学区负责。录取结果在学校、村(社区)或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示。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2022年8月22日—2022年8月23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新生,由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学区划分

1.亳州师专附属小学(北附小)

1)南大街中大街北大街以西、北蒙大道以东、涡河以南、宝塔路以北的区域;

2)嵇康路以西、南大街中大街以东、宝塔路以北、周元路以南的区域。

2.亳州师专附属小学淝河路校区(原城关二小)

1)码头巷以西、周元路以北、北大街以东、涡河以南的区域;

2)逍遥路以西、茨淮路农贸市场以北、嵇康路以东、周元路以南的区域;

3)码头路以东、周元路以北、庄子大道以西、涡河以南的区域,为亳州师专附属小学淝河路校区与周元东路校区共同学区。

3.亳州师专附属小学周元东路校区(原城关十一小)

1)庄子大道以西、御园街以北、逍遥路以东、周元路以南的区域;

2)庄子大道以东、梦蝶路以北、涡河以南、安驰大道以西的区域;

3)码头巷以东、周元路以北、庄子大道以西、涡河以南的区域,为亳州师专附属小学周元东路校区与淝河路校区共同学区。

九、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0558—7629650

县教育局:0558—762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