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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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29H/202208-0025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蒙城县公安局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蒙城县电力外线连接工程行政并联审批方案》的通知 文号: 蒙发改环资〔2022〕17号
发文日期: 2022-08-26 发布日期: 2022-08-26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29H/202208-0025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蒙城县公安局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蒙城县电力外线连接工程行政并联审批方案》的通知
文号: 蒙发改环资〔2022〕17号
发文日期: 2022-08-26
发布日期: 2022-08-26
有效性: 有效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蒙城县公安局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蒙城县电力外线连接工程行政并联审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6 10:03 信息来源: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蒙城县电力外线连接工程行政并联审批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蒙城县公安局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蒙城县城市管理局   

    

 

                              蒙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2  8    23  



蒙城县电力外线连接工程行政

并联审批方案

 

为提升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办理供电报装时限,实行行政并联审批,全面提升我县“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根据《安徽省能源局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的通知》(皖能源电调函〔2022〕28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并联审批范围

指企业申请供电外线连接工程时,所需要办理的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林木采伐许可、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等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事项(附件1)。

二、主要任务

1.实施线上办理。由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审批流程网上流转,第一时间派转至相关部门。同时,建立审批时限预警机制,实现审批时限全过程监控。实行“一窗申请、同步受理、联合勘察、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2.实施线下“一窗受理”。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一窗对外,负责统一受理电力接入施工告知承诺、备案、审批事项的申请、申报材料派转、结果文件统一出具等业务。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既定时间进行审查,全程实行超时默认制。

3.实施全程代办。电力外线连接工程行政审批相关手续由公用事业企业全程代办,相关审批单位给予配合。

4.实施多部门并联审批。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分类处理原则,实施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并行操作、并联审批。实现受理材料在线共享、在线审批、“多审合一”。

5.实施提前沟通服务。各审批单位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在电力外线接入工程设计环节,应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及时向用户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附件2),明确技术要求以及应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等。

6.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报装服务提前介入,打通电力报装与工改系统数据共享,供电企业在建设单位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前获取建设项目信息,并提前介入,跟踪做好服务。电力施工单位要加强外线连接工程施工过程管理,积极采取顶管等施工方式,减少破路、占绿面积。确需破路、占绿,应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予以恢复,并公开市政设施复建标准。

三、工作流程

)实行告知承诺制

适用范围:低压小微企业电力用户电力接入工程。

有关要求:

1.以下情形不适用告知承诺制:(1)城市桥梁、主干道、快速路、国省干线公路;(2)占用森林(公园)林地、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米范围内)、城镇绿地乔灌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的保护范围、伐移树木;(3)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后3年内的城市道路等的占掘路工程。其他特殊情况,由相关审批单位共同研讨后,另行决议。

2.采用“先施工后缴费”的形式,缴费不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县城市道路、绿化、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主管部门,并对施工安全、施工质量、交通安全、道路修复、绿化修复、费用缴纳等进行承诺,工程建设单位承诺破路、破绿、占路保护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恢复方式即可先行施工。

3.挖掘城市道路前应勘查掘路线由和既有市政管线情况,确定的掘路线由应平行或垂直于道路方向,不宜采用斜向或曲线方式;挖掘、回填时应对原有市政管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原有市政管线设施。

告知承诺材料:申报单位的工程告知承诺书。(附件2)

)实行备案制

由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占用绿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备案材料(即:备案表)。

在工程施工前一天,项目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审批窗口申请备案。对于施工情况复杂或对现有管线、道路交通安全有较大影响的复杂工程,以及不符合备案制办理要求的工程,县城管局接到备案申请后,应当天通知申请人停止施工。

适用范围:260米及以内电力(20千伏及以下)接入工程(不含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同样不适用备案制。有关要求:

1.以下情形不适用备案制:(1)城市桥梁、主干道、快速路、国省干线公路;(2)占用森林(公园)林地、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米范围内)、城镇绿地乔灌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的保护范围、伐移树木;(3)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后3年内的城市道路等的占掘路工程。其他特殊情况,由相关审批单位共同研讨后,另行决议。

2.受理。由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占用绿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备案材料,第一时间派转至相关部门。(0.5个工作日完成)

3.同步备案。对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县城市管理局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出具备案意见;对影响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备案,由县公安局负责出具备案意见;对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审查,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出具审查意见。

4.备案确认。相关单位收到备案材料后,0.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电力接入工程施工单位即可进场施工。

备案材料:申报单位的工程备案表。(附件3)

)实行并联审批制

适用范围:对接入工程260米以上的用电用户实行并联审批制。

办理流程和时限:

1.受理。由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占用绿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占破路、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物料堆放的申请材料,第一时间派转至相关部门。(0.5个工作日完成)

2.并联审查、联合勘察。对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查,由县城市管理局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出具审查意见。对影响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审查,由县公安局负责出具审查意见;对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审查,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出具审查意见。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以上审查单位实行现场联合勘察。对20kV及以下高压电力工程工程,2个工作日完成,对35kV及以上高压电力工程6个工作日完成。

3.并联审批涉及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并及时审批办理网上申请事项。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或办结、未驳回的事项,视为同意。0.5个工作日完成)

4.接入工程260米以上的项目属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类别项目,可以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按相关单位政策要求执行。

审批材料:申报单位的工程审批申请表(附件4)

四、并联审批的监管

从注重前置审批转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各审批单位对用户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抽检,如发现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审批单位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单位应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对被审批人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处罚规定的,审批单位可以从重处罚,审批单位可以从重处罚,同时将失信信息推送信用亳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数据资源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采用内部流转、共同勘察、协同监管等方式畅通内循环,为办事企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按季调度并联审批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供电部门和各审批单位针对优化后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编制告知承诺的规范文本,更新完善相应的办事指南。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县区和重点园区相关部门的监督、考核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强化信用支撑。推动建立覆盖用户、供电公司、相关单位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审批、验收等重点环节的信用监管体系。对电力接入过程中发现的承诺不兑现、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拖不办等行为的,记入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并推送信用亳州。

(四)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专题培训,将文件内容宣传贯彻到各级办事机构,尤其是面向用户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保证文件内容能够有效落实。

本规定自即日起试行,原规定与本文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事项清单

2.蒙城县电力外线连接工程承诺书

3.蒙城县电力外线连接工程备案表

4.蒙城县电力外线连接工程审批表

 

 




 

附件1:

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事项清单

 

序号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1

自然资源和

规划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2

临时使用林地审批

3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4

城市管理局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5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6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

7

市政建设类审批(行政区域内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8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9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10

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征收

11

公安局

占破路审核

12

交通运输局

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13

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14

跨越、穿越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审批

15

利用公路(高速公路除外)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审批

16

占用、挖掘公路(高速公路除外)、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附件2:

蒙城县电力外线连接工程

告知承诺书

 

我单位建设/施工的              项目,因供电工程建设需要,需于      日至                        进行占破道施工。涉及城市道路     平方(其中         ,需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元(费用明细       );涉及园林苗木              (具体到树种和数量), 价值         元(费用明细)。

我公司承诺: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至施工前状态,施工结束后涉及绿地、道路、树木等绿化及时恢复原状,不能进行恢复的,按价赔偿。

我公司若未能在承诺时限内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将视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愿意依法接受行政机关的处罚或司法机关的处理。施工过程文明施工,同步做好噪声、扬尘、污水等治理管控;遇大气环保要求的,施工做好围挡,渣土外运覆盖,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施工,做到全覆盖。遇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服从管理,避免在交通高峰期施工,并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疏导,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及交通引导提示等设施。

 

 

单位(盖章)

附件3:

蒙城县电力外线连接工程备案表

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位置及所属区域

具体位置:

□开发区   □城关街道    □庄周街道    □漆园街道

 

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管线长度

 

规格(管孔数)

 

敷设方式

架空 地埋 架空+地埋

是否破挖道路

口是否口

破挖长度M):

 

是否占用公用绿地或迁改苗木

口是否口

占用面积M2

 

施工计划周期

开始结束:               ——             

总天数:

项目单位

 

                                  申请人(单位公章):年      

本单位(人)承诺:对本表所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案部门

              单位:

            (盖章)

                单位:

              (盖章)

                单位:

              (盖章)

             单位:

           (盖章)

 

 

 

附件4:

蒙城县电力外线连接工程审批表

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位置及所属区域

具体位置:

□开发区   □城关街道    □庄周街道    □漆园街道

 

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管线长度

 

规格(管孔数)

 

敷设方式

架空 地埋 架空+地埋

是否破挖道路

口是否口

破挖长度M):

 

是否占用公用绿地或迁改苗木

口是否口

占用面积M2

 

施工计划周期

开始结束:               ——             

总天数:

项目单位

 

                                  申请人(单位公章):年      

本单位(人)承诺:对本表所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能够满足各项行政审批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对于破挖道路、占用公用绿地等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

其他

      电力外线连接工程路径设计图施工方案

审批部门

              单位:

            (盖章)

                单位:

              (盖章)

                单位:

              (盖章)

             单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