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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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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763/202208-0002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解读《关于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及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1 发布日期: 2022-08-11
咨询机构: 蒙城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 咨询电话: 0558-7639106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763/202208-0002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解读《关于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及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1
发布日期: 2022-08-11
咨询机构: 蒙城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
咨询电话: 0558-7639106
解读《关于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及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1 09:34 信息来源:蒙城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关于公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标准及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蒙城县司法局参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及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亳政办〔2021〕14号),起草了我县《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府法领办〔2021〕7号)中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和职责权限,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三、文件起草过程

《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送审稿)》起草过程中书面征求了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9家单位意见。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股室进行集体学习和讨论。

四、工作目标

列入年度目录的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把握时间节点,并按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主要内容

《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送审稿)》由两大部分组成,分别是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第一部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包括九条内容,分别是: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四个方面。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包括四个方面。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两个方面。4、需由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县级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涉及民生保障方面的重大资金安排,政府融资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国有资产处置。6、实行政府定价,且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7、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8、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提交合法性审查,审查相关材料中,一般应当包括五方面内容。9、县司法局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和实施的指导工作。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核三项内容。

第二部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包括31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相应的承办及执行部门。

六、创新举措

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目录标准、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县重点工作增加或变更等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标准、目录清单进行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提出调整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后公布。各部门于每年120日前,将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的当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报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按程序报批后公布。



    解读机关:县司法局

解 读 人:杜亚丽

政策咨询电话:0558-763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