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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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551843530R/202203-00425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通告
名称: 【规章制度】蒙城县商务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07 发布日期: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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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蒙城县商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 通告
名称: 【规章制度】蒙城县商务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07
发布日期: 2022-03-07
【规章制度】蒙城县商务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07 08:59 信息来源:蒙城县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商务局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本单位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发布内容遵循的总体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一)根据政务公开目录规定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等。

  (二)由本单位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三)全县商务系统系统工作动态情况。

二、政务信息公开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信息起草人员负责一级自查自校。主要是对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再次检索,查看发布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股室长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县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三、信息审核、发布时间

   信息发布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编发秩序和编发行为,梳理和改进采、编、发审校流程,确保稿件信息高质量、无差错,把好稿件信息的导向关、质量关,对“三审三校”领导签发的信息稿件留存备案。发布内容发生错误时,第一时间主动予以更正。对需要发布在网站的政务信息,原则上做到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立即上网发布。

四、信息安全和内容要求

  (一)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二)在发布的政务信息中出现党和国家领导人信息的,信息起草员和发布员要反复审核校对,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三)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局属企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写本单位各类发布于公共平台的信息,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四)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蒙城县商务局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