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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754373A/202208-0003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亳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文字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8 发布日期: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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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亳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文字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8
发布日期: 2022-08-08
《亳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08 16:37 信息来源:蒙城县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园林绿化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亳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社会信用体系是发展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也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有效手段。2017年4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要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2017年12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工程质量安全和诚信行为动态监管体制。2019年10月21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安徽省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各市级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二、《办法》出台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城市园林绿化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设六个章节,共十八条。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适用范围、主要原则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二)第二章信用信息内容。明确了信用信息的分类、包含内容。

(三)第三章评价程序。明确了企业申报程序。

(四)第四章信用分级及其管理和运用。明确了分值和等级划分,绿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于园林绿化日常监管和招投标活动。目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制定全省统一的园林绿化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我市将根据全省统一评价标准制定本地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依法依规采用信用评价结果,强化对信用信息的管理。

(五)第五章监督与责任。严格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管理的工作纪律。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的解释单位和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