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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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754373A/202208-0003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领导解读:《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8 发布日期: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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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领导解读:《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8
发布日期: 2022-08-08
领导解读:《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8-08 16:34 信息来源:蒙城县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12月27日亳州市人民政府第221次常务会议通过《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是亳州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落实措施之一,与国家、省法规要求一致,既突出亳州文化特色,又体现生态文明建设内涵,具有重要时代意义。

一、《办法》制定背景和依据

继雾霾现象之后,“垃圾围城”现状日益严重,生态环境问题尤为突出,生活垃圾分类不仅关系生态环境保护,体现城市生态文明素养,更是现代城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上海嘉兴区虹口街道视察、二〇二〇年新年贺词中多次强调实施垃圾分类,并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了加强亳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制定意义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16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社会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注,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契合。《办法》是亳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推进亳州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要工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和提升城市生态文明素养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一个城市环境越好,文明程度越高,城市形象越佳,就越能凝聚人心,聚集人气,形成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洼地效应。亳州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正是改善城市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循环、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需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相协调,进而助力于亳州市经济建设。

三、办法》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亳州市委、市政府等领导的指示要求,从20218月初开始,开展《办法》起草工作。亳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合肥高新区绿迹环保垃圾分类发展中心成立《办法》起草工作组,组织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建筑大学、先发城市法规起草组成员组成起草组,经过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前端、中端、末端充分调研,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局、教育局、司法局、街道(社区)、物业、垃圾分类指导员、志愿者等相关方座谈会,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重要文件精神,初步形成《办法》起草架构,在认真借鉴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优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初稿(征求意见稿),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公正审核、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反复修改完善,报请亳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

四、办法》目标

2022年底前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3年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5年,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

五、《办法》主要任务

办法》是亳州市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垃圾分类工作体系,推进美丽亳州建设的重要规章。办法》结合亳州市实际情况,着力落实源头减量、分类投放、 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重点工作任务。

(一)源头减量。机关单位率先推行绿色办公,推广无纸化办公,倡导低碳生活,摒弃不必要的豪华包装,控制外卖、快递等行业一次性包装的使用,循环使用可再生物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餐饮服务人员合理引导顾客点餐,杜绝餐饮浪费,减少末端垃圾处理量,从源头上控制生活垃圾的产生,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打好基础;

(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一般分成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根据居民投放垃圾的习惯,结合周围环境,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的位置和数量,还根据垃圾容器投放地点的不同,合理实施不同的垃圾分类方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发现生活垃圾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可以要求投放人按规定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按要求分拣的,管理责任人可以拒绝其投放,并报告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分类收运。从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站点、垃圾收集运输车辆、不同类型垃圾收运前预处理三个方面着手,以制度保兜底,以管理促提升,加强收运过程管理提升分类运输能力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统一运输车辆标识标志,按分类要求逐步改造现有运输车辆,配备再生资源和有害垃圾运输车辆,推广车载桶装、密闭直运的餐厨垃圾运输系统。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点布局,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点。

(四)分类处理。科学规划分类处理设施。统筹考虑辖区人口规模、垃圾产量、土地规划、功能和产业布局等因素,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高再生资源分拣加工水平,实现与利废环节的有效衔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在垃圾分类体系中的应用。

六、《办法》创新举措

(一)科学分类不浪费。根据垃圾分类收集点的位置的实际情况,灵活设置不同分类方法: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等设有餐饮服务的场所实行四分法;广场、体育场馆、文化场馆等不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不设置厨余垃圾分类,实行三分法。灵活设置垃圾分类方法,有效减少不必要的容器浪费,真正将资金用在实处;

(二)严格监督考评。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分类实效。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目标、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细化量化评价指标、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质量评估和专项检查,定期通报各区(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先进评选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考评指标体系。

三)创新激励政策。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科学核定各级政府在设施建设、设备采购、购买服务、宣传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建立居民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逐步将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纳入环境信用体系。




七、《办法》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行动计划,通过编制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宣传片,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现场推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幼儿园、中小学校,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性互动局面。组织开展大中专院校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基层工作者、团学组织、妇女组织、工会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      

(二)政策落地为矛。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政策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组织开展多类型宣传工作,让政策深入基层群众,培养垃圾分类意识。从生活垃圾的产生源头减量,从收运过程监管,从分类投放分流。从末端处理净化,从监管体系严查,真正将《办法》落地生根,发挥长矛效应,大力推动亳州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向前;

)体系建设为盾。全面建立健全资源回收体系、分类督导体系、政策保障体系、经费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组合出击,从资源、监管、保障三个方面构建全生活垃圾保障之盾,确保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