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度蒙城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8日
2022年度蒙城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亳州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亳自然子规函〔2022〕69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防灾减灾体系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工作批示要求,切实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本着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狠抓责任落实,加强能力建设,加快构建抵御灾害防线,扎实做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层层压实防灾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发挥好地质灾害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防治责任和防治任务;应急、水利、气象、教育、住建、交通等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发挥条块合力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充分落实责任单位的防治责任;鼓励支持、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构建全社会多方参与的防治工作格局。
(三)聚焦为民办实事。坚持认真负责和科学务实的态度,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战线人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在防灾一线冲锋在前,让党旗在地灾防治一线高高飘扬。通过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落实、落细各项防灾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掌握风险底数,研判发展趋势
(一)主要地质灾害点分布。
根据2022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我县有一处小型地质灾害崩塌隐患点,分布于坛城镇楼山村小山采石坑(见附件)。同时,防范监测许疃煤矿矿区的采空塌陷区。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降雨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县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2成,降水阶段性变化明显,暴雨日数较常年略偏多,降水主要集中在 7—8月份,可能造成部分地区内涝。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结合今年降雨趋势预测,排除地震、极端灾害天气等因素影响,预测2022年地质灾害总体趋势接近常年,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局部地区可能加重。灾害类型仍以崩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为主。强降雨、采煤、过量开采深层地下水等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三、把握关键环节,明确防范重点
(一)威胁对象。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内村庄、居民、交通线路以及过往车辆和行人。
(二)重点防范区。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是坛城镇楼山村小山采石坑。汛期加强监测许疃煤矿矿区采空塌陷区。
(三)重点防范期。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9月,主要防范因降雨、台风等因素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7—8月份。
四、夯实防灾基础,落实防治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治理、日常监测、灾前组织避险等责任,要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汛期或遇有极端天气,责任人要上岗到位,认真组织监测、预防、预报和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及时明确地质灾害危险点防范措施,科学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应急方案,迅速准确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及防治情况。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认真落实监测预防责任制。对威胁公路、水利等设施和旅游景区(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所在地有关部门负责监测、预防、治理;对威胁居民区的地质灾害点,由属地乡镇负责组织监测防范。汛期来临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隐患点(段、区)进行全面调查,特别是受崩塌威胁房屋要做到搬迁拆除,并做好汛期经常性监测预防和值班值守,落实防灾、避灾、救灾组织机构和物资准备,尽量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严格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来临前,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调查;汛期期间,要不间断地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期结束后,要及时核查总结,准确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的动态情况,主动避灾、防灾、抗灾。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工作体系建设,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在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各乡镇要针对每个危险区(段)和隐患点逐一制定应急预案,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开展应急演练。
(四)加强地质灾害源头治理。各级各部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编制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住宅,严禁开展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因工程建设引发以及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快申报和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落实配套资金,按照批准的设计加快治理,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从源头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实施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和群测群防员体系,加强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培训和激励,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第一道防线”作用,继续保持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升级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依托市应急指挥平台提升地质灾害智能化、智慧化服务水平,实现隐患点数据 、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等一站式管理,持续提升预报预警能力。完善预警响应机制,有效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响应,切实做到“有预警就有响应”。
(六)增强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张贴宣传画、播放电子滚动屏、举办业务培训班等方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蒙城县2022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监测方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