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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马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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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093N/202208-00006 组配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蒙城县马集镇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马集镇认真开展磷化铝等限制使用农药安全宣传排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1 发布日期: 2022-08-01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093N/202208-00006
组配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蒙城县马集镇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马集镇认真开展磷化铝等限制使用农药安全宣传排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1
发布日期: 2022-08-01
关于马集镇认真开展磷化铝等限制使用农药安全宣传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1 14:52 信息来源:蒙城县马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农药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农法函〔2022〕545号)和中共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亳州市磷化铝等限制使用农药安全使用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传真〔2022〕1387号)以及7月26日全市农药安全监管视频调度会议要求,现就磷化铝等限制使用农药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立即抓好落实。

一、成立组织加强监管。按照农药使用安全属地管理要求,镇政府成立农药安全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农业、市场、公安等部门全员参与。具体负责本乡镇(街道)辖区农药经营门店经营销售、种植主体和农户农药安全使用监管工作。

二、落实包保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组织专门工作组,对辖区内农药经销门店开展专项排查,按照省厅文件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磷化铝“两个暂停”措施(不卖、不用),加强对农药经营门店规范合法经营,特别是禁限用农药经营销售的监管。以行政村为单位,包村干部负责,村组干部全员参与,采取发放明白纸、签订承诺书、广播微信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广泛宣传磷化铝等限制使用农药安全使用常识,重点对种粮大户、粮食收储经营主体采取针对性措施,指导采用绿色熏蒸防虫技术,保障农药使用安全。

三、强化监管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加强磷化铝等限制使用农药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农办将组织抽调人员包保到乡镇,对乡镇农药安全监管排查、进村入户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强化工作措施

   (一)立即实施“两个暂停”。辖区内排查发现的农药经营门店磷化铝违法经营立即落实“两个暂停”。即限制使用农药门店暂停出售磷化铝农药(不卖),已经售出未使用的磷化铝产品由原销售门店全部追回、专区封存;粮食收储主体、规模种植大户、农户等暂停使用磷化铝进行防虫杀虫(不用)。同时将违法经营线索移送报告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二)推广应用绿色防虫技术。优先选择使用多杀霉素、印楝素、甲基嘧啶磷、溴氰菊酯、马拉硫磷等安全性好的农药替代磷化铝开展粮食收储、存储杀虫防虫,严禁贮粮熏蒸使用磷化铝等限制使用农药,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即日起,各村(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包保责任人和区域划分网格,报马集镇磷化铝等限制使用农药安全宣传排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永海,电话:1385688****,邮箱:1982551210@qq.com);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天下午五点前,报送农药经营门店排查、进村入户发放明白纸宣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