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中文  |  长者版  |  无障碍浏览  | 

蒙城县坛城镇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蒙城县坛城镇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207-0006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坛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文号: 坛政〔2022〕12号
发文日期: 2022-07-21 发布日期: 2022-07-21
咨询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咨询电话: 7741001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61Q/202207-0006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坛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文号: 坛政〔2022〕12号
发文日期: 2022-07-21
发布日期: 2022-07-21
咨询机构: 蒙城县坛城镇
咨询电话: 7741001
关于印发《坛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 08:46 信息来源:蒙城县坛城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

为扎实做好我镇农村爱国卫生防疫运动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坛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蒙城县坛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7日

 

 

 

 

坛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保持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促进农民群众养成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根据省、市、县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范围

在全镇所辖区域内全面开展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国省县道路沿线环境进行整治;重点抓好脱贫户、监测户、特困供养对象和低保户等四类农户和家庭成员中无劳动能力或老弱病残等农户的家庭环境,积极开展村庄“五清一改”、农户“四净两规范”和“美丽庭院”、“清洁文明户”创建活动,确保我镇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农户庭院,实现“四净两规范”。即: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厕所是否干净、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是否规范、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

院内净:院内无荒草、垃圾、畜禽粪便,物品摆放有序等。

室内净:室内无明显灰尘、异味、蛛网,衣物、被褥、物品收纳整齐;灶台、炊具无明显油渍,餐具、炊具摆放整齐,柴草堆放有序等。

厕所净:无害化厕所正常使用、干净整洁,无臭味等。

房前屋后净:无生活垃圾积存,无柴草、砖瓦等杂物乱堆放;沟塘内无漂浮物、堆积物,无臭水坑,无污水横流现象等。

(二)改善个人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农民是否勤洗澡、是否勤换衣,是否勤打扫、是否勤收拾;农民群众是否主动积极参与村庄自治、是否主动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三)开展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消除“脏、乱、差”现象。治理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路沿线垃圾、污水等问题,对桥下空间、穿跨越路段和用地范围外的垃圾、污水等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实现“两路”沿线无垃圾暴露、无污水横流、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

(四)深入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1.清塘沟:以村庄内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各种生活污水直排沟塘,源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逐步恢复水生态。

2.清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畜禽粪污、种养合作社乱堆放、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结合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3.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集镇集卫生、经营、建筑、广告、交通秩序。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4.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张贴在墙壁、门口、电线杆、路标上的非法小广告、乱涂乱画等。

5.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

6.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农户节约用水、规范排放生活污水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村规民约,评选“美丽庭院”、“文明户”,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五)组织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建立“一站两体系”,加强公厕管理,落实农村厕所长效管护工作。

三、时间安排

整治提升工作2022年7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7月底)。各村(社区)根据排查内容、责任分工,全面开展排查,深入排查庭院环境、村庄环境、“两路”沿线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形成问题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9月20日前)。根据排查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闭环管理、逐一销号,做到“一户一方案”,分户制定“问题、目标、责任、时间”整改清单。问题整改要不等不靠,立行立改。确需长期坚持的则持续整改、动态清零,建立长效帮助措施。

(三)验收销号阶段2022年9月底前)。对照“一户一方案”,由镇文明办牵头组织人员进行逐户验收销号,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负责”,坚持完成一户、验收一户,及时销号。市、县农办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我镇按问题总数20%的比例进行抽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2月底前)。在排查整治结束后,各村(社区)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四、考核方式及结果运用

1、人居环境整治测评采取镇级日常考评和市、县督查考核相结合。镇级成立督察小组,采取周调度、月考评的方式,每周不少于1次,每月不少于4次的方式进行督查考评;每月镇文明办抽调人员对各村进行考评,按照大村每月不少于3个自然庄,小村每月不少于2个自然庄的数量进行随机抽查测评点;4次平时周调度的分值占总分40%,每月一次镇月评比占总分60%;市、县两级督查发现问题及考评结果作为加减分同时纳入当月对村考评。人居环境整治月考核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奖惩对象,奖励前三名、处罚后三名。

2、由镇、村两级负责对康洁公司进行打分,作为考核康洁公司依据。每月由村和康洁公司共同推选评出10名优秀保洁员进行表彰,镇文明办对优秀保洁员进行一定物质奖励,评出最差保洁员10名进行处罚,连续两月获评最差保洁员由康洁公司进行辞退。镇级组织人员每周对街道“四大秩序”整治情况进行随机督查,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作为考核蒙城县乐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镇级组织人员每周随机抽查2座镇村公厕,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作为考核公厕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依据。

3、奖惩兑现:

1)、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镇“村为主”月度考评中,进行单项考评兑现,设置流动红旗和黄旗,镇每月评出最美乡村3个授红旗,最差乡村1个授黄旗,每月对最美乡村和最差乡村进行现场授旗。每月定时召开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奖惩大会,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位列前三位的村且分值在90分以上,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直接获评当月最美乡村;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位列后三位的村且分值低于80分,分别征收责任金3000元、2000元、1000元,位列最后一位的村直接获评当月最差乡村。

2)、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结果与当月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每月评出的最美乡村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分管负责人、测评点位包组干部,分别奖励绩效工资200元;每月评出的最差乡村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分管负责人、测评点位包组干部,分别处罚绩效工资200元,同时全镇排名最后一位的村主要负责人在镇月度考评会上进行表态发言,连续两次进行表态发言的村,对村主要负责人和人居环境分管负责人进行全镇通报,并扣发当月一个月绩效工资。   

3)、各村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建立门前“三包”制度,每月对环境卫生保持较好的农户评选为“清洁文明户”和“清洁标兵户”,对环境较差的农户评选为“不清洁户”,镇村干部对其重点帮扶。评选活动采取每月流动挂牌方式,大村每月评选“清洁文明户”不少于20户、“清洁标兵户”不少于10户,小村每月评选“清洁文明户”不少于15户、“清洁标兵户”不少于5户。镇对获评的“清洁文明户”和“清洁标兵户”进行一定的物质奖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村(社区)要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统筹安排,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掌握本村(社区)村庄整治情况,各村分管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包组村干部对所包自然庄环境整治负总责,抓好落实。包片班子成员、镇包村干部负责指导、督促所包村(社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镇文明办督查、检查,指导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针对发现问题进行立即通报,限时整改

(二)强化资金保障。本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经费由镇财政所按照各村人口数量人均5元的标准拨付到各村(社区),同时镇财政所负责月考评奖罚资金的兑现,保障资金正常投入。为保证整治成效,一期先按人均3元标准拨付经费,待市、县、镇对本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工作经费。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五星级文明户”、“美丽家庭”创建和移风易俗活动的开展结合起来,引导教育群众主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促进群众文明素质的提升,真正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四)强化长效管理努力构建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建立周督查、月考评、年表彰”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包保责任,严明奖惩措施,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注重日常管理和工作过程监督考核,确保村庄良好公共环境常态保持。

附件: 坛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坛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  灵(党委书记)

 松(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张子远(人大主席)

                于胜飞(党委副书记)

 磊(党委副书记)

                  超(党委委员)

王涛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鹿华涛(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武装部长)

 恒(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戴洪学(副镇长)

 兵(挂职副镇长)

 伟(副镇长)

李媛媛(副镇长)

 帅(人大副主席)

成    员:褚婷婷、彭飞、丁婷宇、许欣、孙朋、

丁延超、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文明办,负责日常督查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