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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202-00225 组配分类: 议事协调机构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蒙城县“税信通”联合激励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蒙政办秘〔2022〕4号
发文日期: 2022-02-20 发布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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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议事协调机构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蒙城县“税信通”联合激励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号: 蒙政办秘〔2022〕4号
发文日期: 2022-02-20
发布日期: 2022-02-20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蒙城县“税信通”联合激励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0 15:55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亳州市税信通联合激励暂行办法》(亳政秘〔202189号,以下简称《办法》)落实,充分发挥税信通在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打造我县营商环境单项冠军,扩大品牌效应,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蒙城县税信通联合激励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税信通”联合激励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史光荣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以及县绩效评价中心、县文明办、县四最营商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工商联、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参加的税信通联合激励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税务局局长丁小中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按季度召开税信通联合激励工作联席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通报工作成效,统筹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最新决策部署,及时响应市场主体需求,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三、明确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按照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本辖区内的税信通联合激励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宣传力量,有力有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税信通工作成效。

绩效评价中心负责加强对税信通联合激励工作的督导考核。

县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负责在限产限电时,除必要情况外,优先支持A级纳税人生产。

四最营商办负责推动《办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发挥更大效应。

县文明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工商联、县税务局等部门负责在本系统积极落实《办法》。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坚持因地因业施策,不断优化完善税信通联合激励措施,进一步拓宽激励范围,深化激励力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强化考核督导。绩效评价中心会同县四最营商办将《办法》落实工作列入督查计划,纳入县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情况及时督促整改。

(三)强化推广宣传。宣传部门要统筹宣传力量,加大税信通在省级以上主流宣传媒介的推广力度,进一步提升蒙城知名度、美誉度,为建设现代化美好蒙城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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