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卫办〔2022〕31号
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股室、监督所、各县医院、各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引导民营医院端正办医理念、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行风建设,严厉打击漠视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传〔2022〕118号)要求,自2022年3月起,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民营专项巡查行动。现将《2022年全县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2022年度全县民营医院巡查工作内容
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2022年全县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良好医疗秩序,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为期一年的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引导民营医院端正 办医理念、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行风建设,依法 依规严厉打击漠视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推动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巡查范围
除政府办非营利性医院之外,全县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和 50 张床位以上民营医院。
三、组织管理
(一)分级巡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 落实民营医院分级巡查工作。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审批权限负责二级民营医院和50张床位以上民营医院的巡查。
(二)成立巡查小组。县卫生健康委成立巡查小组,小组由医政、县级医院业务人员、卫生监督所等部门人员组成,由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
四、巡查内容
(一)医院规范设置。重点检查医院命名、诊疗科目设置、设备设施等。
(二)医院规范执业。重点检查人员资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药品器械、服务行为等。
(三)医院运营管理。重点检查制度建设、院感管理、院务公开、互联网诊疗、医疗广告和服务宣传、行风建设等。
(四)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设置、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及管理。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规范执业、运行管理、疫情防控4个方面15条。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2年4月)。县卫健委制定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设立民营医院巡查线索收集邮箱和电话。民营医院巡查线索收集电话:7815150,邮箱:317860679@qq.com。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7月)。全县各级各类民营医院要对照巡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严重问题且无法解决的要主动歇业整改或注销机构,并及时向县卫健委报告。各民营医院要将自查情况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于7月20日前上报县卫健委,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卫健委医政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17860679@qq.com。
(三)实地巡查阶段(2022年8月-11月)。县卫健委成立巡查工作组,采用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线索追踪等方式,发现问题并下发通报,定期整改。实现辖区内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和50张床位以上民营医院全覆盖。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2月)。县卫健委通报巡查发现的典型案例,各民营医院对照自查提高,限期整改巡查发现的问题,形成自查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民营医院要充分认识专项巡查行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民营医院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专项巡查行动工作纳入各医院重点工作,结合“民营医院管理年”和医疗乱象专项治理等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问责机制。
(二)聚焦问题整改。各民营医院要全面加强院内管理并开展自查,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风险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巡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聚焦行业作风问题多发领域,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微腐败”等方面,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做好总结提高。巡查组对专项巡查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县卫健委将加强巡查结果运用,将巡查工作和机构校验、等级评审、行风建设、诚信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优化民营医院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