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隐患整改督办单位,各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企业:
为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安委办决定对9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调度
各整改督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督办,同时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按时报送信息台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
一是各隐患企业(单位)要迅速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方案包括: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预案),并报整改督办单位审查。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快整改工作,整改方案于3月20日前报隐患整改督办单位(见附件)。整改完成后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及时向整改督办单位提交验收申请书。
二是督办单位要牵头做好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负责所督办隐患的整改督办、验收、资料归档即清单台账的建立和保管工作;对完成整改申请验收的隐患及时验收,验收通过的填写隐患整改验收表并及时报县安委办备案。
三、严明纪律,强化问责
因隐患整改工作不力、各类信息台账报送不及时,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问责。凡到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对隐患企业(单位)移交相关执法机关严肃查处,并上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因整改不力酿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
隐患整改方案、隐患整改情况报告、验收申请书、隐患整改验收表等模板已存邮箱收件箱:mcajj7663086@163.com,密码:7663086,请自行下载。联系电话:7663086。
附件:蒙城县2022年第一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责任清单
蒙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