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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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760T/202112-00063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政策解读《安徽省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1 发布日期: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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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政策解读《安徽省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1
发布日期: 2021-12-21
政策解读《安徽省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1-12-21 17:51 信息来源:安徽省科技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安徽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合力推进全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食安办印发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建设计划(2020—2021)》(皖食安办函〔2020〕32号)要求,我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安徽省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食品安全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

二是推动我省食品安全形势向好发展的需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多次召开食安委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三是坚持科技创新“四个面向”的需要。科技创新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科技创新的落脚点,将惠民、利民、富民、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

三、文件起草过程

我厅按照工作要求,会同省市场监管局认真梳理相关政策文件,开展调研,结合实际和部门职能,于2021年8月起草了《若干措施》初稿。经多次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10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我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单位、各市科技局和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或处室充分征求意见。共征集到6个单位(处室)7条意见,其中采纳6条,并再次修改完善形成《若干措施》。

依规进行合法性审查,提请厅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2月13日印发实施,并报省司法厅备案。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招引培育食品安全科技创新人才,推动创新平台和相关机构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合作、开放合作和协同攻关,引导和支持创新主体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形成一批食品安全科技成果,并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在我省食品安全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五、主要内容

(一)坚持党对食品安全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以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要求,将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作为我厅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二)强化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鼓励高校院所、企业和科研机构围绕食品安全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标转化建设研究。提升企业技术引进和转移转化能力,加强食品安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应用。

(三)增强我省食品安全创新主体力量。将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推动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行业上下游企业、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开展合作。强化创新创业人才的招引和培养,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人才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四)发挥创新平台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创新平台的评价管理与支持组建,发挥其在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创新平台服务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五)开展多种形式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在省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多个科普活动期间,用好多种媒体平台和传播形式,发挥省食品安全研学基地等科普场所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关科普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创新。

六、创新举措

一是部门联动推动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发挥科技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职能,围绕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消费新模式、食品检测多场景等新形势,支持食品安全领域科学、技术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用科技创新助力破解发展难题。

二是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科技创新。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科学研究,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高校院所加强合作,建立食品安全研究中心。强化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互联网+食品安全”平台中的应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发展,强化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工作谋划。加强科技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沟通和协调联动,安排具体业务处室对接和联系日常工作。

(二)强化资源统筹。加强部门科技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高校院所、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食品安全科技创新投入。

(三)压实工作职责。对《若干措施》就我厅牵头责任事项、按职责分工事项和按职责配合事项等进一步研究制定厅内处室分工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政策落实。

政策解读联系人:省科技厅社发处张敏

联系电话:0551-62678552

电子邮箱:71482393@qq.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科技厅四楼(邮编:23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