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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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MB18663759/202112-00019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医疗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4 发布日期: 2021-12-24
索引号: 11341622MB18663759/202112-00019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蒙城县医疗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4
发布日期: 2021-12-24
蒙城县医疗保障事业“十四五”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21-12-24 10:33 信息来源:蒙城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十四五”期间,蒙城县医疗保障事业将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适度保障、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互助共济、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实现基本制度逐步定型、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基本保障稳固可靠、基金运行安全有效、管理服务高效便捷,覆盖城乡居民的、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制度。

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一)完善医保基层体制建设。努力健全纵向连动“市、县(区)、乡(镇)、村(居)”的四级医保经办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把网格化监管工作与监管能力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医保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的优势,形成“上下贯通、无缝衔接”的医保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和服务管理高效、运行机制规范、社会共享共治的局面。

(二)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完善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机制。

二、医疗保障脱贫攻坚

(三)抓好医保扶贫工作。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和保基本的标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不得超范围全额免除贫困人口缴费义务,不得超标准简单搞自付封顶或“零自付”,不得因提高贫困人口报销比例影响其他群众看病报销。

三、医疗服务制度体系

(四)完善医保目录管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省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要求,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及时把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癌症等重大疾病、慢性病、罕见病及儿童用药等按省规定纳入医保。按省局、市局要求调整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按省、市统一的协议文本,细化协议内容,明确违约行为及对应处理措施。建立医保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机制,强化协议管理的激励和约束功能,科学制定监管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付挂钩。

(六)完善医保医师制度。按照客观公正,便于操作的原则,完善医保医师制度,细化量化考核指标,认真组织对医保医师服务行为的考核评价工作。

(七)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建立科学合理医保支付方式,建立以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付费为主,其他方式为补充的支付方式。通过医保协议管理,强化风险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质量评价机制,激发公立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

四、医药价格制度和招标采购体系

(八)健全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加快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及时灵活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坚持分类管理,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方式。

五、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体系

(九)完善监管保障体系。以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为抓手,建立多层次检查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异地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网格化管理等相结合的多层次检查制度。构建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一案多查、一案多处、一案多移”工作机制,实现甚金监管全链条无缝衔接。

(十)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实行基金监管队伍全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组建以医学、财务、信息技术为主的第三方专业队伍,遴选临床医师组成飞行检查专家队伍,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部门代表组成社会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中的作用,形成信息支持、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良好监督局面。

(十一)完善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强智慧医保体系建设,完善智能监控体系,着重建设事前预防事中自律体系;把骗保案例的典型手法、作案特征等作为重点监控内容,扩充知识库并运用大数据比对、延伸监控等方式,让欺诈行为无处隐藏。加强中心端建设,升级改造规则库,全面梳理现行监控规则,总结提炼新的监控规则。

(十二)推进医保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将医保监管对象延伸至医保服务医生,重点监控医生过度医疗和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将医保监管对象延伸至参保单位,制止利用虚假劳务合同套取医保待遇的现象;将医保监管延伸至参保个人,遏制个人医保账户套现和骗取医疗待遇的现象。健全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实施医保诚信“黑名单”制度,着力打造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医保诚信管理体系。

六、医疗保障信息化与智能支撑体系建设

(十三)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业务标准规范,围绕“大服务、大经办、大协作、大治理、大协作、大数据、大支撑”总体建设思路,加强基金运行监测分析,加强对大数据的应用,建立起大数据分析系统,实行从医保征缴到结算的全过程的智能分析系统。推进医保控费系统建设,完善交换系统与决策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乡、村及定点医药机构网络系统互联互通,最终建成数据共享、交互协同的一体化“智慧医保”信息网络体系。同时,确保数据安全,加强健康和疾病数据管理,与商业保险公司、信息网络公司合作中签订保密协议。

七、医疗保障队伍和能力建设

(十四)积极推进窗口服务“综合柜员制”改革。继续做好医保系统“一窗式”综合窗口建设,打破按部门设置窗口的传统服务模式,继续打造窗口综合接件、内部高效流转、办结线上反馈的现代经办模式,将医保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端、自动终端等延伸,推行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经办、网上缴费等服务。

(十五)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抓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对拟赴就医地工作的两类人员,备案由事前审查制改为承诺补充制;加快推广电话、网络、APP等多种备案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集中办理备案。加强就医地管理,将跨省异地就医全面纳入就医地智能监控和协议管范围。大力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医保系统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创新改进服务方式,简化优化服务经办流程,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更加清晰明了、方便快捷、智能多样的医保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