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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105-00126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对《蒙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05-14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105-00126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对《蒙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05-14
【文字解读】关于对《蒙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14 17:16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蒙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于 2016 年3月28日印发实施(蒙政办秘[2016]21号),对规范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任务、机构和职责的变化,该预案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需要,同时,根据《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应予以修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适应新形势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使预案更加精炼,定位更加准确,职责分工更加明确,进一步增强了预案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文件起草过程

县生态环境分局于 2021年4月启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通过收集资料、调查研究等,结合我县实际,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四、工作目标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五、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参照《亳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自上而下进行修订,内容基本上与市预案保持一致,修订内容如下:

(一)预案框架方面,将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调整为附件,并新增预警分级标准。

(二)预案适用范围方面,适用范围修订为发生在我县境内或发生在县外对我县有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相应应急预案及规定执行。

(三)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方面,对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范围分别进行了修订。

(四)应急管理组织指挥机构以及成员单位职责方面,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对相关单位的职责作相应调整。

(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和信息报告方面,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管责任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信息报告的程序和时限。



解读机关:县生态环境分局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768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