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穰成俊解读《蒙城县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21 16:52
信息来源:蒙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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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民政局学习例会上,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穰成俊解读了《蒙城县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安徽省民政厅 扶贫办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民社救字〔2021〕29号)和亳州市民政局 亳州市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亳州市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民社救字〔2021〕2号)要求,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及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根据部、省、市最新政策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按规定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 就业等专项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已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增强其就业的稳定性。
(二)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开展“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完善以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依靠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亲朋邻里等,日常巡访掌握基本情况,及时防范、积极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严格保障标准,细化保障措施,确保不漏一人,防止发生涉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的极端个案。适时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措施。
(三)持续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做好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不断加大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康复工作力度。指导乡镇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措施,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四)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相应的救助帮扶范围。会同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以及其他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及时更新信息。升级本地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增加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功能,与省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做好对接,加快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业务体系、技术体系、支撑体系,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
(五)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适度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覆盖范围。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质量,乡镇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分供养失能特困人员走访,对生活无人照料或虽有监护人照料,但生活环境脏乱的动员集中供养,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2021年底达到65%以上。发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研究解决急难个案。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环节前置,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范围,提高核对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推动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提质增效。
(六)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优先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在此基础上,向社会老人提供集中养护服务。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2021年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完成率达到80%。重点增强县级供养机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丰富互助养老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家庭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留守老人联系登记和农村特殊老年群体探视走访制度,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积极推进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提升社区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畅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积极推动省级“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单位建设。
(八)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鼓励慈善力量通过投入资金、捐助物资、捐建设施、开展培训、实施项目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继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鼓励和支持各地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乡镇社工站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九)持续做好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完善地名信息、留存乡愁记忆,提升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水平。深化地名文化资源保护挖掘,指导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镇、村申报安徽省地名文化遗产。加强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依法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积极消除界线纠纷隐患。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穰成俊 0558-7626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