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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102-00023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对《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暂行)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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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对《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暂行)的通知》的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2-08
发布日期: 2021-02-08
【文字解读】关于对《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暂行)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08 16:12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皖政〔20174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16号)、《中共亳州市委、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亳发〔201621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加快农业产业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秘〔2017136号),为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加快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按照县政府2020年第68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现对《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蒙政办秘〔201951号)进行调整,提升财政奖补政策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加快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提升财政奖补政策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起草过程

根据县政府会议纪要要求,自20207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多次组织讨论,同时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修订后的内容细化了奖补的支持范围、更新了奖补的支持标准,更符合当前国家新政策,更符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于20211月形成《蒙城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2021121日,书面征求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委、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意见经合法性审查,无违法内容,形成此讨论稿。

四、主要内容

调整后《蒙城县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暂行规定(讨论稿)》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支持范围,第二部分为支持内容,第三部分为附则。其中:支持内容为本规定的重点部分,分别从优质专用原料基地、设施农业、农产品采后设施建设、荣誉称号、新型经营主体开拓市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人才引进和培训补助等7个方面作了规定。


解读机关:县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8-7636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