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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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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85957061/201806-0001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6-05 发布日期: 2018-06-05
索引号: 485957061/201806-0001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6-05
发布日期: 2018-06-05
关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05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农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农机〔2018〕33号

 

王飞侠 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议案(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开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连续实施、各类农机化项目的不断增加、各级财政资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不断加大,特别是2016年以来农机社会化服务全程托管的全面推进,农机大户带动型、镇村干部领办型、技术能手与实体资本结合型、农机合作与土地经营结合型等多种形式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迅猛发展,截至目前,仅在县农机局登记备案的农机合作社就有310余家,这些农机合作社的出现也为我县农业生产由传统耕作模式向现代农业全程全面机械化模式转变发挥了极大作用,且在现代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但从我县农机合作社整体情况来看,我县农机合作社经营和服务能力总体上还比较薄弱,仍然存在组织化程度较低、运行不够规范、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多年来县农机部门一直予以高度重视,为农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做出了大量工作。

一是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意见》,从设施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作业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等方面开展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是出台《关于开展县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通知》,扶持、创建基础设施完善、运行机制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服务功能较全、经营规模较大、综合效益明显的县级示范社,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市、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以之通过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

三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类农机化项目,通过项目作业实施锤炼农机合作社承接项目作业能力,提高经营收入、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凝聚力;特别是通过推进农机作业托管,为农机合作社规模化作业、提高经营收入创造有利条件。

四是结合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和作业季节需求,积极开展各类现场会、演示会、培训会等活动,通过宣传、培训、推广,提升广大机手农机化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

五是不断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手段。一方面坚持常规性开展农机安全检查、督查、巡查;另一方面加强作业季节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要求进地作业机械做到“五必备”,预防和减少农机作业事故。

六是成立“蒙城县农机合作社协会”,为合作社规范运营和能力提升、强化合作社之间的横向联系、实现“抱团”发展搭建交流平台;制定《推进农机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工作计划》,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完善和转型提升,实现农机合作社更大范围的资源整合、互助联合,促进农机合作社在现代农业生产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严格农机合作社审批

市场监督部门应在合作社注册登记审批时,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五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标准严格把好审批关,同时建议在审批前应对申请者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民主管理、场所设施设备、经营服务、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实地勘验、审核,减少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确保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稳定。

 

 

(印 章)    

2018年5月9日  

 

 

 

 

 

单位联系电话:

办复类别: A类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政府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