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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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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3416225116160697/202008-00010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成立蒙城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14 发布日期: 2020-08-14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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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成立蒙城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14
发布日期: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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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成立蒙城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14 10:24 信息来源:蒙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权益护航”行动,做好新形势下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律师专业团队在残疾人维权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司法厅、省残联《关于成立安徽省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救助工作站)的通知》(皖残联〔2019〕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成立蒙城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

二、主要内容

各司法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残联:

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权益护航”行动,做好新形势下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发挥律师专业团队在残疾人维权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省司法厅、省残联《关于成立安徽省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救助工作站)的通知》(皖残联〔2019〕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成立蒙城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蒙城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蒙城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站长由县残联、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司法局推荐的热心残疾人权益保障事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蒙城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设在县残联。

二、工作职责

蒙城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为县残联参与制定涉及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规章、政策、办法以及有关部门征集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

(二)开展残疾人权益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残疾人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维权能力,倡导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

(三)协助处理残疾人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引导残疾人依法理性维权。

(四)组织律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救助。

(五)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法律救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咨询、代书、调解、协调、代理、辩护等。

(六)对全县残疾人权益法律服务组织和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业务咨询。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律师坐班制度。在县法律援助中心设残疾人法律工作站律师工作室,由律师负责坐班。每周坐班不少于一次,每次半天时间,上下班时间与机关办公要求一致,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坐班次数和时间。

(二)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县残联根据有关规定对坐班律师的交通费等支出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经费按照皖残联〔2019〕60号文件要求执行。非坐班时间律师要保持通信畅通,便于联系。因工作需要,安排律师随行出差的,相关费用按县直单位出差管理规定另行计算。

(三)建立服务网络。加强工作协调联系,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为残疾人充分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保障。

(四)建立信息统计制度。建立法律救助工作站案件登记制度、档案制度和统计制度,利用信息化服务平台及时通过中国残联法律救助工作信息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并保证填报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有效。

(五)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在提供残疾人法律救助和权益维护服务中,对工作主动积极、尽职尽责,为残疾人事业做出贡献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可择优推荐参加国家及省内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