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建立标准化党支部。2019年8月,组建蒙城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事业党支部,选举产生第一届支部委员会。按时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每月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一课一片一践”,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事业观、工作观以及政绩观。二是坚持抓好党建促业务。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引领和带动效应,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抓好经常性党员思想教育和谈心谈话,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谈,平时没事随时谈。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在县委第十三巡回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医保局党组认真安排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早会等集中学,干部职工闲暇时间自学的方式,深学精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党章、《准则》、《条例》等,至今已组织集中学习研讨7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基金拨付、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供应”三个方面调研主题,由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最终形成三篇行之有效的调研报告,为做好医保和基层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坚持做到抓主题教育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相结合,与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相结合,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四项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切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深做实。四是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对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指导,并参与现场鉴定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签订、医疗机构定点等重点工作。五是严守政治纪律,全力配合县委第三巡察组第十一轮巡察工作。10月12日至11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开展对我局常专结合巡察。局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全力落实巡察组的要求和安排,自觉诚恳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目前巡察工作顺利结束。六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局党组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局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及意识形态表现作为评价使用干部和选人用人重要依据。
(二)织密全民基本医保网,实施医保“新方案”。一是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新老”政策平稳过渡。6月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亳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方案7月1日起施行。医保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电视台、宣传单等各类宣传媒介,使新方案进村入户。举办了由全县定点协议医疗机构负责人、医保科长、微机操作员等全覆盖的业务培训会议,逐条解读新方案保障待遇条款,提升经办人员服务能力。新方案实施前,在补偿系统中设置新方案补偿规则,模拟参保患者在不同的医疗机构报补,测试补偿系统稳定性、准确性。二是提前部署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征缴工作。县委县政府提前部署,今年较往年早一个月启动医保征缴工作,实施个人网上缴费、村(居)委员会代办等方式,开通银联支付到专户,税务、医保、民政、扶贫、残联、卫健、工会、农组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医保征缴工作组,主动与各乡镇政府对接指导,加快筹资缴费信息录入,保障个人缴费安全,加快参保信息比对,确保个人参保信息准确录入。截止到12月31日,2020年城乡居民保险费征缴125.66万人,筹资率113%。三是职工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合并实施。2019年10月职工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完成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按照省、市医保局要求,实现了合并后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四是着力破解“特殊群体”参保手续繁琐问题。错过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缴费期的新生儿、城镇下岗职工、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等4类“特殊人群”缴费程序复杂、办理时限长,成为参保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医保局聚焦“特殊人群”参保只跑“一次腿”的目标,全力推进“特殊人群”参保费用代收工作,目前,参保人员只需带户口本到县医保局即可办理参保信息录入,实现登记、缴费、审核、录入一步到位,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为提高政策知晓率,利用广播、短信和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印制3万本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开展儿科医护人员政策培训,充分借助医疗机构宣传力量,确保宣传不遗漏。五是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县与省外医疗机构联网,异地就业、转诊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向就医地医疗机构支付个人承担费用,其他费用由县医保局与医疗机构结算。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时取消转诊纸质材料,直接在县一院、二院、中医院三家公立医院网上备案即可完成转诊。截至目前,城乡居民通过国家跨省平台转诊人数为837人次,职工为1796人次。目前我县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持续增长。六是做好慢性病鉴定工作。按照慢性病鉴定方案,到目前共办理城乡居民普通人口慢性病证7560人次,贫困人口慢性病1125人次。为丢失慢性病证件的参保人员补发慢性病证700余个。职工医保2020年慢性病申报工作于2019年9月开始,从省、县抽调相关的专家对申报人员病种进行鉴定。共有321人通过慢性病审核。
(三)有力推进医保民生工作,构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重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城乡医保基金收入9.4亿元,1至12月份全县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15.74亿元,基本医保基金累计支付金额9.09亿元,政策内住院费用补偿比76.2%,超过省政策内住院费用补偿比75%目标要求。二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待遇享受28371人次,支出8365.15万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62.9%,超过省60%目标要求。三是健康脱贫兜底“351”“180”。截止到12月底,全县享受“351”补偿15814人次、补偿资金407.29万元,累计报销比例89.96%。享受慢性病“180”补偿96995人次、补偿资金641.77万元,累计报销比例95.36%。四是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数76254人,其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数58849人(含新增贫困人口528人);资助参保金额1677.59万元,其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金额1294.68万元;直接救助102608次(其中住院救助52045人次、门诊救助50563人次),直接救助金额4533.24万元(其中住院救助金额3718.72万元、门诊救助金额814.52万元)。
(四)贯彻落实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医保保障水平。一是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府代缴,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落实“一兜底”(351)和“一补充”(180)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万元降至0.5万元、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0926人已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健康脱贫351.180拨付资金1000万元。二是根据每季度县扶贫动态系统调整人员信息,及时在医保系统中调整参保属性,根据扶贫动态系统截止到2019年8月29日调整数据,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0926人,其中2014-2015年已脱贫继续享受政策17037人,标注不再享受政策6363人。三是持续开展“四不两直”排查走访工作,每周走访不少于10户贫困人口,重点排查是否参加代缴城乡居民医保、是否患有慢性病未办理慢性病证、是否及时享受综合医保政策等。通过印发慢病鉴定工作提示单,明确慢病办理流程、鉴定标准及政策宣传,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014-2015年标注不享受政策616人,完成整改人数616人。共排查疑似慢病人数761人,通过医保数据比对和入户核查,符合条件已办理慢性病证248人,不符合条件发放告知书人数513人,全县共发放慢性病证28910人。四是立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协调推进普惠政策和特惠措施,发挥综合保障合力,防止“边缘户”因病进入贫困人口行列。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用药目录扩大到2885个品种,诊疗项目扩大到4666项,新增抗癌药品17+13+X个品种纳入药品报销,已经基本涵盖了恶性肿瘤、血液疾病、器官移植抗排斥等重大疾病在内常见疾病所需的治疗和用药报销范围。五是落实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负面清单,严格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六是紧盯方便群众就医报补、构建为健康脱贫工作相契合的改革路径,推动健康脱贫工作不断深化。
(五)持续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运行安全。一是对全县县、乡、村及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检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医共体单位分成3个检查组,实行责任包保制,每名工作人员包保2-3个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细化到人,层层压实责任。监督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督查人员和督查机构随机)、白天与夜间督查相结合方式,保证督查真实性。开展病历专家评审和医保数据指标周情监测,加强对重点医疗机构的动态监控。推进实施在民营医疗机构安装智能监控系统试点。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与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提升医保实时监控和智能审核水平。进一步完善机制,引入第三方参与基金监管。5月下旬抽调保险公司专业审核人员9名成立3个稽核办,分别进驻三家县级医院开展稽核工作,截至目前,通过综合监管我县共查处违规行为254起(含省、市医保局飞行检查移交问题),暂停医保结算医药机构12家,解除协议医药机构1家,追回医保基金2297.06万元。二是高度重视医保医师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医疗保障协议医师管理施细则(试行)》要求,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医保医师协议工作,确保医保医师制度建设有序推进;要求各协议医疗机构固定专门人员与医保局进行工作对接,并对协议医疗机构举行业务培训会,帮助协议医疗机构更好的组织本单位的医保医师协议工作。截至目前,各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共计签订协议5880份。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上级文件精神只是泛泛而读,研究得不够透彻、不够系统,与医保局实际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二是意识形态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有时还存在着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等问题。
(二)在医保健康脱贫方面。一是存在贫困人口慢病办证不及时的问题,特别是因病致贫新增人口。省市督查暗访发现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办理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大排查工作还需加强。部分贫困人口存在长期服用降糖、降压等药物,但从未到医院住院治疗,缺乏疾病的诊断报告和病例证明,并且没有申请过慢病鉴定,加之慢病政策宣传存在盲点,导致这部分人群没有鉴定办理慢性病证。二是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省市督查反馈,个别基层医院存在医保扶贫政策未及时更新,取消的加码政策未完全清除,贫困人口只知道351.180政策,不了解具体内容。
(三)在基金监管方面。医保基金监管面临压力。目前我县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付给医共体牵头单位,由医共体牵头单位包干使用。数据显示医共体总额预算基金支出依然较快,存在超支风险。究其原因,一是过快的医疗消费水平上涨给医保基金的运行带来了很大负担。二是普通患者缺乏医疗知识,主观上有追求高档医疗消费的需求,对过度医疗及其危害不了解,助长了过度医疗。
三、2020年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