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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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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6742135391/202004-0003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蒙城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20 发布日期: 2020-04-20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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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蒙城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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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蒙城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16:24 信息来源: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安20205

 

 

关于印发《蒙城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蒙城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县安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蒙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420日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蒙城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清单式”管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安全基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

1.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组织“铸安”宣传队深入各行业领域加强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涡阳店集镇卫生院(2019.10.9)较大火灾以及我县篱笆砂石料场“2.29”建筑高空坠落事故和三义镇“3.5”养殖大棚火灾事故等事故教训,深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导,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情况,督促责任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加强专项督导,适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2020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分别落实)

4.谋划全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起草《蒙城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推进交通运输、危化品、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进一步推动落实2020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实现规划目标。(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委,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5.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坚持严字当头,认真贯彻落实《亳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亳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加大对各级党政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检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修订《蒙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制定《蒙城县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属地与分级监管责任边界规定》,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定期沟通工作机制,根据不同时期、不同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积极组织会商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委编办,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政执法、风险隐患全挂牌全公开全督办、问责约谈、“黑名单”和诚信管理等手段,推动企业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强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加强一线技术工人岗位安全培训,强化作业现场、作业环境管理,压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国资委)、县应急管理局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8.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推动建立事故调查报告库,进一步强化事故原因深度分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警示通报、挂牌督办和约谈、事故查处、事故隐患清单式管理制度,加大“回头看”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9.推进安全风险“六项机制”机制建设。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的通知》,以风险查找“三化”为重点(规范化、信息化、全员化)、以风险管理“四制”为抓手(分级制、交办制、通报制、销号制),进一步完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辨识标准,开展风险辨识,建立风险清单,进行风险研判,落实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0.推进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建设运营、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危旧房屋、渣土堆场、加油加气站、瓶装液化气及燃气管线,城乡供电、供水基础设施,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排查与隐患整治。(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等)

11.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亳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全挂牌制度》(亳安【2019】8号),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采取自查、购买服务排查、日常暗访暗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清单管理,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清单”,实行“检查、督办、整改、验收、核查、销号”闭环管理。2020年全县排查隐患不少于1万处,整改率100%。(牵头单位:县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有关部门)

12.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开展隐患排查,建立专家“查隐患助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提高监管质量效果。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一线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县安委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 强化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风险防控,全力做好重大节假日、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整治

15. 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推进重点任务落地见效。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非法营运、异地挂靠发车、“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以及“两客一危”、校车、渣土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治理渡口、码头、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边道路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6.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以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和房屋市政工程为重点开展综合性治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建筑施工、自建民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市场行为,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坍塌、防坠落、防滑、防冻、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及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节后开复工未经验收的行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发改委,经开区、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7.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集中整治。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工程。强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排查大清理、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开展专家排查隐患和指导服务,完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公示监管措施,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存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化工集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严格准入门槛,严禁借招商引资之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危化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经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商务局等按职责落实,各乡镇、经开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8.开展消防领域集中整治。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及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分行业、分领域重点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民宿客栈、餐饮场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老旧小区、仓储物流、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 19类场所普遍存在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气线路老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7类火灾隐患,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不到位等3类突出问题。加强乡镇消防机构、队伍建设,提升消防救援能力,督促公安派出所继续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落实工作。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深入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牵头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支队,协同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经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9. 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限作业,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高风险煤矿“体检”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一通三防和防治水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培训不符合规定;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情况。(责任单位:发改委)

20.开展燃气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燃气场站和门点无证经营,非法为自有钢瓶充装、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餐饮店、流动摊点、食品加工、药材及农副产品加工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协同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1.开展工贸行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涉及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涉及火灾、泄漏、中毒、窒息、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等隐患和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经信局,协同配合单位:商务局、城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消防队等按职责落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2.开展电力行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电力施工单位非法违法转包、分包,施工单位资质和特种设备、特种从业人员的资质及持证以及审查、备案和管理情况,“两票三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电力线路保护区违章种植高杆植物、违章建房、违规搭建塑料大棚以及违规开挖沟渠,堆土,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和广播电视线路“同杆架设”整治落实情况等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发改委,供电公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3.开展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学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委、文化旅游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五、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24.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组织编制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目标任务,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移动执法终端的作用,切实做到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检查程序规范合法,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结果合法有效。

25. 严格安全许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开展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严把安全准入关,各类产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加强证后监管,提高审批效能。(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26.强化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经费保障措施,将安全生产、消防和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相关领域必要合理支出需求。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政策,督促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煤矿、电力、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和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工伤预防费用。发挥保险机制在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上的效用,继续在烟花爆竹、危化品、煤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保险机构足额提取预防资金,做好企业预防性安全技术服务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等按分工负责)

27.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自愿、进度服从质量、咨询与评审分开”原则,在煤矿、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重点防火单位等行业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推动企业健全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8.加快安全防控监测体系建设。按照省统一部署,对接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平台、指挥调度、办公自动化等系统,建设应急管理“智慧中枢”。(牵头责任单位: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发改委、数据资源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9. 积极推进安全科技应用。在危化品领域推广应用泄漏遥感探测、罐区紧急切断等先进技术装备;在道路交通领域推广公路雾天行车智能诱导系统;鼓励液化石油气用户通过钢瓶置换,更换智能钢瓶;居民住宅区推广集中充电桩建设,满足电动车充电需求;“合用场所”推广电气火灾监控、智慧烟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灭火装置等。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完成所有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接入,推进建设城市生命线以及烟花炮竹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消防队、科技局等分工负责)

30.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修订、评估、备案、宣贯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年内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高层楼宇消防隐患排查和消防应急预案演练。(牵头责任单位:应急局,消防队,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1.支持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完善应急救援组织网络,加强乡镇消防救援力量和建设;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紧急征用和奖励补偿机制,支持鼓励社会救援队伍参与救援活动(责任单位:应急局、消防队等)

七、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32.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和“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健全公民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电视台、应急管理局、团县委、总工会、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消防队、人社局等

    33.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安全培训,举办乡镇干部和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三项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或持假证上岗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不按培训大纲培训、学时不够等违规行为,提高培训质量。(牵头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八、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34.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指导推动乡镇、村及园区应急管理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强化工业园区(开发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力量,落实资金装备保障,开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5.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建设有作为有担当的应急管理队伍。(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