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安〔2020〕3号
关于印发《蒙城县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近几年我县安全生产事故大多发生在农村,暴露出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短板。为切实汲取农村区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决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蒙城县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蒙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和《蒙城县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属地与分级监管责任边界规定》,认真抓好实施,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遏制农村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势头。
蒙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蒙城县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篱笆镇“2.29”高处坠落事故以及三义镇“3.5”养殖大棚火灾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工作,以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服务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农村区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目标任务
按照农村区域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一遏制、一防范、两下降”为目标,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两下降,对全县农村区域内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在农村交通、燃气、建设项目、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加油站点、工贸企业、超市、电力、农业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
(一)道路交通。加大公交运营、农班车辆、重型货车、农机、接送学生车辆、电瓶三轮车等重点车辆和乡村公路、渡口等领域交通专项治理力度,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加大路面疏导管控力度,加大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速、超员、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进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道路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二)燃气。加强乡镇然气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燃气管道、设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整治无证经营,非法充装、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等行为,严格排查治理餐饮店、流动摊点、食品加工等使用液化石油气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三)建筑施工。加强建设工程管控,强化农村建设项目、企业建设、农民自建房、砂石料厂、搅拌站等建设工程的的安全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施工安全巡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查各类违规行为,严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四)消防。开展农村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出租屋、居民住宅、个体商户、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全面排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严厉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特种设备。以农村区域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商场单位场所的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和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检查,特别是液化气钢瓶的使用及回收处置。(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结合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对农村危险化学品储存、销售和使用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涉氨制冷的企业通风除尘设备设施是否完善、禁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电气电路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置到位、安全检查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制定是否科学等情况。(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七)加油站(点)、超市。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设施管理维护、安全应急防范体系建设等情况。(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八)电力。对电力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处电力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规堆放、违章作业行为,严禁私自搭接线路;对发电企业的生产及安全运行实施安全监管,严防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九)农业农村领域。对全县的养殖大棚、农业机械停放大棚进行集中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涉农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十一)乡镇(街道)、县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上述工作。
三、检查时间和任务
2020年4月至6月,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分类摸排各类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底数,并填报企业摸底情况统计汇总表。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21日至6月10日)
1.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内的企业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并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一式两份:企业留存1份、报主管单位1份),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各部位、各环节、各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彻底整改隐患。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备案。
2.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组成检查组深入经营单位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推动隐患“清零”,确保整改到位。
3.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牵头组织对农村区域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打击安全生产违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行动。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
4.安委会办公室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
1.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督查检查,要在对事故多发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继续开展检查的同时,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停产整顿、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县安委会将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的部门及乡镇进行通报,限期整改。督查结果作为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大排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本次全县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县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受理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
(三)严格检查,务求工作实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严肃责任追究。对农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进迟缓、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县安委会将下发通报、督促整改,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4月10日以前报送工作方案;4月20日前报送摸底统计报;6月10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6月28日前报送《蒙城县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联系电话:7663086;邮箱:mcajj@163.com。
附件:1.蒙城县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
3.企业摸底情况统计汇总表;
4.蒙城县农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蒙城县农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卜晓峰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杨永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乾民 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 兵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陈 皞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
冯 皎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 健 县公安局副政委
梁 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 凯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康建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桂锋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张广峰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 乾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毕正林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徐 磊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徐磊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协调工作。
附件2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
企业名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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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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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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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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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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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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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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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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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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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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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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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