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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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341622511616050A/202002-00003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总工会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通告
名称: 【六号通告】蒙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2-16 发布日期: 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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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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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六号通告】蒙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2-16
发布日期: 2020-02-16
【六号通告】蒙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16 09:18 信息来源: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群众买口罩难及解决有些群众出入公共场所不戴口罩问题,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经研究,决定向社会群体供应应急非医用口罩,现通告如下:

  一、供应渠道
  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货源,确定若干家具备非医用口罩生产能力的企业,负责生产疫情期间本地社会群体所需应急非医用口罩,并由政府组织采购供应,每只一元,扫码支付,不足部分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筹力量从县外调购。

  二、组织实施
  (一)应急非医用口罩供应工作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将口罩货源集中到县疾控中心,城区供应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县卫生健康委、县数据资源局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实施投放。自2020年2月15日起,先行在城关街道、庄周街道、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务服务中心、客运中心汽车站、大型商场等试点投放。然后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保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庄周街道办事处、城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逐步扩大投放范围。各乡镇(街道)口罩供应工作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逐步推开。
  (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有力有序、方便快捷投放,特别要注意避免供应过程中人群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原则上,每人每天只能购买一只。
  (三)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对接应急非医用口罩的调配供应。

  三、注意事项
  (一)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应急非医用口罩生产标准,保证口罩质量,做好严格消毒后方可出厂。
  (二)各单位投放点要摆放明确公示牌,注明“疫情期间应急非医用口罩”标志。
  (三)群众佩戴时要注意避免与病人接触。
  (四)鼓励群众采取清洗、晾晒等方式清洁口罩后重复使用。
  (五)严禁截留、倒卖口罩,一经发现严肃追责处理。
  (六)口罩丢弃时统一投放至废弃口罩回收垃圾桶,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蒙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