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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736A/202005-00001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蒙城县漆园辰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王集经理部粮食平房仓项目施工价款结算意见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5-18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736A/202005-00001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蒙城县漆园辰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王集经理部粮食平房仓项目施工价款结算意见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5-18
蒙城县漆园辰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王集经理部粮食平房仓项目施工价款结算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05-18 15:39 信息来源:蒙城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原蒙城县农业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2条,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8月6日起对你单位报送的蒙城县漆园辰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王集经理部粮食平房仓项目施工价款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你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工程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蒙城县审计局的责任是对该工程的价款结算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结果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蒙城县王集乡王集社区。工程内容为新建平仓房,建筑面积2016.72平方米,仓容量10000吨。购置安装机械通风、配套的粮食控制、熏蒸系统、清筛等。

该项目委托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招标,招标控制价5708549.67元。经公开招标,安徽俊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4906498.44元中标,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设计单位安徽蒙建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约定工期120天,实际开工日期2018年9月29日,实际竣工日期2019年5月29日,经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工程签证单,同意工期顺延至2019年5月31日,工期无延误。工程验收合格。

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情况:无。

二、审计实施情况

此次审计的是蒙城县漆园辰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王集经理部粮食平房仓项目,审计过程中,向有关人员询问了工程实施情况,对工程量进行了现场测量,同时将测量结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核对,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资料,最终形成对本工程的审计结果。

三、审计结果

经审计,该工程送审金额4906498.44元,审定金额4817404.18元,审减金额89094.26元。

(一)土建部分送审金额4131351.43元,审定金额4054038.99 元,审减金额77312.44元。主要审减原因如下:

1、砼雨篷送审工程量134.40m2,审定工程量124.40m2,审减工程量10.00m2,合同单价68.61元/m2,审减金额686.10元。

2、砼雨篷模板送审工程量154.70m2,审定工程量144.70m2,审减工程量10.00m2,合同单价53.69元/m2,审减金额536.90元。

3、天棚抹灰送审工程量2198.96m2,审定工程量0m2,审减工程量2198.96m2,合同单价20.97元/m2,审减金额46112.19元。

4、措施费、规费及税金送审金额541025.51元,审定金额511810.63元,审减金额29214.88元。

(二)安装部分送审金额775147.01元,审定金额763365.19元,审减金额11781.82元。主要审减原因如下:

1、电线NHBV-2.5送审工程量383.16m,审定工程量0m,审减工程量383.16m,合同单价4.37元/m,审减金额1674.41元。

2、安全出口标志灯送审工程量4套,审定工程量0套,审减工程量4套,合同单价96.80元/套,审减金额387.20元。

3、雨水管送审工程量225.06m,审定工程量185.06m,审减工程量40.00m,合同单价77.27元/m,审减金额3090.80元。

4、检查井送审工程量4座,审定工程量1座,审减工程量3座,合同单价1485.00元/座,审减金额4455.00元。

5、措施费、规费及税金送审金额77514.85元,审定金额75340.44元,审减金额2174.41元。

四、存在问题

业主单位验收工作不严谨,如应急照明灯及安全出口标志未做仍验收合格,且其费用纳入决算中。

五、审计意见和建议

1.建议业主单位以后严格按照工程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建立内审制度,避免虚报送审金额。

2.依据审计署《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14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应审减业主单位送审金额89094.26元。建议蒙城县农业农村局(原蒙城县农业委员会)和安徽俊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此次审计确认的金额4817404.18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