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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8357/202005-00046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蒙城县审计局关于蒙城县乐土路道排工程价款结算意见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07 发布日期: 2020-05-07
索引号: 003178357/202005-00046
组配分类: 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蒙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蒙城县审计局关于蒙城县乐土路道排工程价款结算意见的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5-07
发布日期: 2020-05-07
蒙城县审计局关于蒙城县乐土路道排工程价款结算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05-07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2条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10月20日起对你单位报送的蒙城县乐土路道排工程价款结算意见情况进行了审计,你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工程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蒙城县审计局的责任是对该工程的价款结算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结果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三条道路及增加部分工程,其中:

(1)乐土路(嵇康路-尉迟大道)总长3.1239km,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标线及路灯工程。

(2)尉迟大道(永兴路-乐土路)总长1.282km,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标线及路灯工程。

(3)五里河路(三义路-乐土路)总长0.505km,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标线及路灯工程。

根据2011年12月20日蒙城县城乡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第3号《会议纪要》,该工程由蒙城县公路局负责施工建设。设计单位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淮北市安居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为1.3亿人民币。合同工期为357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2年1月10号,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号。实际开工日期为2012年1月10号,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20号。工程无延期,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工程设计、施工主要变更情况:

(1)新增30cm厚乡村道渣路面25100㎡;

(2)新增宋湖围墙拆除重建,其中拆除490m,重建370m;

(3)新增乐土河防护墙,其中混凝土防护墙759m3,浆砌块石挡墙551.6m3;(注:由于护栏没安装,本造价未含护栏);

(4)新增清除建筑垃圾38197m3,其中钼庄1489.3m3、西陈31940.2m3、刘庙4767.6m3

(5)新增绿化带回填土方53742m3,其中乐土路35648m3、尉迟大道18094m3

(6)新增庄子大道参观点调运土方3600m3

(7)新增河道开挖土方量584190m3,土方外运311215m3 (扣除绿化带回填土53742m3,庄子大道参观点调运土方3600m3,其他运土20000m3,实际运土233873m3.)。

二、审计实施情况

此次审计的是蒙城县乐土路道排工程,审计过程中,向有关人员询问了工程实施情况,对工程量进行了现场测量,同时将测量结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核对,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资料,最终形成对本工程的审计结果。

三、审计结果

经审计,送审金额124235871.21元,审定金额118464849.06元,核减金额5771022.15元。审减原因:

(一)合同内项目送审金额为114387200.23元,审定金额为109081558.39元,审减金额为5305641.84元。

1、乐土路道排工程(嵇康路-尉迟大道)道路工程:

(1)填方工程:送审工程量53768m3,实际工程量44842m3,审减工程量8926m3,合同单价5.168元/m3,审减金额46129.49元。

(2)缺方内运工程:送审工程量50773m3,实际工程量40539.53m3,审减工程量10233.47m3,合同单价17.239元/m3,审减金额176419.26元。

(3)34cm水泥稳定碎(砾)石工程:送审工程量35787.45㎡,实际工程量34740.00㎡,审减工程量1047.45㎡,合同单价79.871元/㎡,审减金额83661.09元。

(4)安砌侧(平、缘)石30*12.5*69.5cm工程:送审工程量22869.60m,审减工程量22869.60m,合同单价25.343元/m,审减金额579588.34元。

(5)以上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合计审减198248.72元。

2、乐土路道排工程(嵇康路-尉迟大道)排水工程:

(1)挖沟槽土方工程:送审工程量36827m3,实际工程量19608m3,审减工程量17219m3,合同单价9.436元/m3,审减金额162485.21元。

(2)挖基坑土方工程:沟槽土方已包含挖基坑土方,送审工程量2638.08m3,审减工程量2638.08m3,合同单价11.291元/m3,审减金额29785.88元。

(3)填方工程:送审工程量26192.256m3,实际工程量11881.00m3,审减工程量14311.256m3,合同单价101.833元/m3,审减金额1457354.64元。

(4)余方弃置工程:送审工程量13271.824m3,实际工程量7727.00m3,审减工程量5544.82m3,合同单价11.059元/m3,审减金额61322.71元。

(5)DN1000混凝土管道铺设工程:送审工程量1562.3m,实际工程量1374m,审减工程量188.3m,合同单价365.282元/m,审减金额68782.62元。

(6)以上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合计审减1194739.74元。

3、乐土路道排工程(嵇康路-尉迟大道)交通标识、照明工程:标线中玻璃反光珠材质与清单要求不符,审减材料差价297元/kg,合同工程量1702.11kg,实际工程量1702.11kg,审减金额505526.28元。

4、尉迟大道道排工程(永兴路-乐土路)道路工程:

(1)路床处治挖一般土方工程:送审工程量29597.325m3,实际工程量22318.00m3,审减工程量5447.17m3,合同单价2.859元/m3,审减金额15575.56元。

(2)以上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合计审减3761.89元。

5、尉迟大道道排工程(永兴路-乐土路)排水工程:

(1)挖基坑土方工程:沟槽土方已包含挖基坑土方,送审工程量1472.38m3,审减工程量1472.38m3,合同单价11.291元/m3,审减金额16624.25元。

(2)余方弃置工程:送审工程量7416.09m3,实际工程量5944m3,审减工程量1472.09m3,合同单价10.036元/m3,审减金额14773.63元。

(3)以上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合计审减20795.61元。

6、尉迟大道道排工程(永兴路-乐土路)交通标识、照明工程:标线中玻璃反光珠材质与清单要求不符,审减材料差价297元/kg,合同工程量774.04kg,实际工程量774.04kg,审减金额229889.07元。

7、五里河路道排工程(三义路-乐土路)道路工程:

(1)挖一般土方工程:送审工程量6491m3,实际工程量5409m3,审减工程量1082m3,合同单价3.863元/m3,审减金额4179.51元。

(2)余方弃置工程:送审工程量6572m3,实际工程量5828m3,审减工程量744m3,合同单价14.452元/m3,审减金额10752.58元。

(3)措施费及其他项目审减金额2702.99元。

8、五里河路道排工程(三义路-乐土路)排水工程:

(1)填方工程:送审工程量4229.46m3,实际工程量2066m3,审减工程量2163.46m3,合同单价96.755元/m3,审减金额209324.80元。

(2)以上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合计审减138294.08元。

9、五里河路道排工程(三义路-乐土路)交通标识、照明工程:标线中玻璃反光珠材质与清单要求不符,审减材料差价297元/kg,合同工程量252.27kg,实际工程量252.27kg,审减金额74923.88元。

(二)合同外项目送审金额9848670.98 元,审定金额9383290.67元,审减金额465380.31元。审减原因:

(1)乡村道路,送审工程量25100m²,实际工程量25100㎡,送审单价1143.09元/100m²,审定单价1140.96元/100m²,审减金额534.63元。

(2)流动施工津贴在2011人工费文件中规定,已包含在人工单价内,不在计算,此项审减金额107294.66元。

(3)编制说明人工费根据2011人工调整文件调整,送审人工调整单价为32.45元/工日,审定单价为21.16元/工日,此项审减金额387928.48元;

(4)以上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合计审减17227.58元。

(5)以上合计核减512985.35元,下浮9.28%后共核减465380.31元。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依据审计署《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14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应核减业主单位送审金额5771022.15元。建议安徽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亳州市公路管理局蒙城分局按照此次审计确认的118464849.06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