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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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80537/201806-00006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烟草专卖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6-04 发布日期: 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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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烟草专卖局
主题分类: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6-04
发布日期: 2018-06-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8-06-04 00:00 信息来源:蒙城县烟草专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为什么制定烟草专卖法

1983年 9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它对于扭转烟草行业盲目发展的混乱局面,促进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其法律地位不高、规定的处罚幅度偏轻等局限性,将其上升为法律就成为客观之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上看,制定《烟草专卖法》势在必行。

  第一、烟草及其制品的特殊性决定了烟草专卖必须立法。烟草及其制品不是日常生活中人们赖以生存的必需品,人们对它的需求是有选择性的。它的用途单一,除了吸食,别无他用。烟草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不过它的高税性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针对这种具有特殊性的商品,必须用法律的手段保证严格管理。

  第二、解决烟草行业存在的问题所必须。烟草行业事实专卖管理体制后,在一定程度上理顺了管理混乱、盲目发展的局面,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烟草行业缺乏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致使计划管理难以完全实现;二是烟草违法案件在管辖上存在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三是缺乏必要的执法措施,致使卷烟市场混乱,违法活动猖獗。因此,需要对烟草专卖进行立法,完善烟草专卖管理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来保障烟草专卖制度和强化烟草专卖管理,打击违法活动,保护合法生产经营,推动烟草行业沿着法治的轨道健康稳定地发展。

  第三、改革开放的深化需要立法。烟草专卖制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改革开放给烟草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使烟草行业得到较快发展,为国家财政积累作出了较大贡献。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更加强调依法行政,因此,烟草行业首先应完善立法。一方面,要求用立法的形式来巩固烟草行业已有的改革成果;另一方面也要求通过立法,为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第四、国外烟草管理实践证明要搞好烟草专卖必须进行立法。世界上许多国家对烟草都采取过不同的行政规制,对烟草的管理都比其他商品严格,许多国家还专门制定和颁布了有关烟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理顺了管理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制定《烟草专卖法》意义深远

烟草专卖法》于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我国烟草史上的第一部法典。这部法典的制定、颁布与施行,标志我国烟草行业走上了依法治理的轨道。对于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有计划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与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烟草专卖法》提高了烟草专卖制度的法律地位。制定《烟草专卖法》,把烟草专卖制度用国家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专卖制度。其法律地位更高,更利于烟草专卖制度的巩固和完善。

  第二,《烟草专卖法》确定了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限,提高了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地方各级烟草专卖局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是烟草专卖执法机关。过去烟草专卖执法权是由政府授予的,《烟草专卖法》制定后,这种执法权是国家法律所赋予的,其法律地位更高,执法力度更大,更利于实现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

  第三,《烟草专卖法》是强化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力武器。要实现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的垄断经营、统一管理就必须强化烟草专卖管理。在《烟草专卖法》制定前,为强化烟草专卖管理,虽采取了不少行政命令和措施,但成效并不明显。《烟草专卖法》的制定,为烟草专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烟草专卖管理可运用行政手段,借助法律武器来得到强化。

  第四,《烟草专卖法》是实现烟草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化的法律保障。《烟草专卖法》对烟草企业和经营者个人的业务活动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明确了合法与非法的界线,从而有力地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促使烟草行业沿着法治的轨道稳步协调的向前发展。

三、《烟草专卖法》立法宗旨

  《烟草专卖法》总则第一条对立法宗旨作出了规定,即“为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烟草专卖法》对其宗旨作出这样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社会主义特色,即把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人民健康与促进烟草行业发展、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结合起来,寓权益保障于行业发展之中。正确处理了吸烟与健康、权利保护与财政收入保证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