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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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00:00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主动公开法定信息2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完善了《中国人民银行蒙城县支行政务主动公开制度》,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网站信息公开及时、受益面广的显著优势,依托政府网站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通过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行政许可信息。三是对相关制度、监督电话、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等通过上墙的方式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严格的监督保障制度,层层监督、级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长全面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的更新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加强日常指导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督查考核采取不定期抽查与定期考查,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平需要提高。二是业务能力还需加强。随着上级对政务公开信息大多数限于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形式单一,内容枯燥,还停留在长篇文字,少量图片的层面,吸引力和创新力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金融部门职能,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在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宣传渠道上,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同时积极运用新媒体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培养公开意识,通过开展和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新做法、新经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丰富形式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