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蒙城县人民法院,现在向您送达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请您仔细阅读,希望您认真履行好监护职责,给予孩子足够的关心、关爱……”前不久,蒙城县法院双涧法庭在调解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后,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 李某和葛某于2019缔结婚姻,并育有一子,但双方婚后感情一直不和,常常发生争吵,夫妻关系十分紧张,李某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仔细了解案情,发现孩子从小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并且李某和葛某不仅夫妻关系不和睦,还长期在外打工,怠于关心、关爱孩子,办案法官认为小孩缺失父母的关心关爱,长此以往,其身心健康必定会受到影响,父母的离婚更是给孩子的成长蒙上了一层阴影。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降低夫妻婚变给孩子带来的不良影响,双涧法庭及时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以《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的方式,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李某、葛某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避免夫妻感情矛盾影响亲子关系。 6月12日,双涧法庭干警对该起案件的孩子父母进行了回访,李某、葛某均表示确实认识到了对孩子的关爱多有亏欠,目前孩子已被其父亲带在身边生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母亲也经常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给予关心。同时,法庭提醒李某、葛某暑假即将到来,双方约定探望小孩的时间临近。李某、葛某表示会提前安排好有关探望的事宜,依约在法庭进行探望交接。 蒙城县法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中,注重对未成年人格、情感、安全利益的保护,始终将特殊、优先全面保护理念贯穿在案件办理及案后延伸工作的全过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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