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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404-00192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文字解读】《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4 发布日期: 2024-04-24
咨询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 0558-762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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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文字解读】《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4
发布日期: 2024-04-24
咨询机构: 蒙城县教育局
咨询电话: 0558-7623086
【文字解读】《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4 10:17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4月2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蒙政办秘〔202410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的通知》(皖教督〔2019〕10号)文件要求,蒙城县需于2022年代表亳州市率先接受省级督导评估并通过验收。受疫情影响,我县2022年不具备验收条件,经向上级部门请示,我县需于2024年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并接受督导评估。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加快教育强县战略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整体提高我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着力解决我县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三、文件起草过程

认真研究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和各项新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完成《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程序要求,202435日,书面征求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等11家县直单位,漆园街道办事处、庄周街道办事处、板桥镇人民政府等17家乡镇(街道)单位的意见,并在蒙城县政务公开网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截至202438日,共收到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11家单位反馈。接到反馈意见后,对征求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科学、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截至2024311日,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2024312日,形成了《方案(送审稿)》。2024318日,函请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4322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4417日,报县政府按照程序运转公文。2024422日,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以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为坐标,以《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贯彻落实好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到2024年年底,全面实现高水平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级验收。

五、主要内容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程,逐步缩小城乡、校际间资源差距。优化教育环境,做到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体育、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均达到标准要求,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均按标准配置,满足教学活动需求和达标验收标准。实现城镇“大班额”基本消除目标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省定师生比标准,配齐配强专任教师,教师学历水平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推进教师轮岗交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制度,确保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提高教师待遇,确保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保障教师培训,确保教师5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三)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育人标准,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道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落实国家和地方课程,不断改进和创新学校管理办法、教学办法,深化学业考试、师生评价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缩小校际间学业水平差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

(四)落实国家规定标准。按标准控制学校规模,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城区和乡镇公办小学、初中(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100%95%以上。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注重机会均等,关爱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重视在校生学籍登记管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初中三年巩固率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到95%以上。

六、创新举措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单位(部门)目标任务清单与问责机制,强化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姓名、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蒙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姓名:转乾坤

政策咨询电话:0558-7623086/ 7635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