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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2212-00034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文字解读】《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27 发布日期: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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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文字解读】《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27
发布日期: 2022-12-27
【文字解读】《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7 11:39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的背景

当前,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较低,很多突出问题亟待解决。物业管理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多,消防、外墙、供水、电梯、排水等基础设施不完备或损坏严重;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企业监管弱化,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低,业主意见较大;各相关职能部门“执法进小区”落实不到位,小区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毁绿种菜等问题频发,业主投诉不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 10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组通字[2022] 19号)及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亳州市中心城区物业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亳政办秘[2022] 3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属地管理、加强行业监管、凝聚治理合力,按照“一年完善机制、两年成效明显、三年巩固提升”的思路,从2022年起,利用3年时间提升中心城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党对物业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改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营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三、方案的起草经过

根据中央、省、市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我中心起草了《蒙城县“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20日,通过蒙城县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并向组织部、住建局、规划局、城关街道、庄周街道等26家相关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公开征求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8月23日,城关街道进行了意见反馈,提出1条建议。9月2日,县司法局进行了意见反馈,提出2条建议,采纳1条。其他单位及社会各界未反馈异议。后组织召开社会风险评估专家评审会,同日县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审查合法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坚持党建引领,划分小区单元格,落实属地管理、加强行业监管、凝聚治理合力,提升居民小区治理水平。从2022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开展“皖美红色物业”建设,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居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夯实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

五、主要内容

一是加快落实物业覆盖率、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落实党组织应建尽建的工作要求,力争尽快实现3个100%。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红色物业”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在辖区内大力推进党组织进小区,属地所有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建尽建,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三是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健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物业服务窗口建设、公开公示、合同文本、设备管理的标准化建设,同时要规范信息公示,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做好公示。让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小区党组织的系列活动,为小区环境建设工作建言献策,为小区基础服务添砖加瓦。四是建立多方议事制度,对小区内一般物业服务事项,及时组织召开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议事会,进行协商解决;对涉及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小区党组织要利用党建联席会、议事会、恳谈会等平台,组织党员、居民和有关各方有序参与全过程监督。审查把关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公共管理制度以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等。五是创新举措强化协作定机制。通过制定蒙城县联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方案,把行政监管与执法职能延伸至物业管理区域,制作执法下沉小区事项清单,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小区物业管理中的各项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制定了《关于蒙城县畅通居民小区诉求渠道的通知》,县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三级物业管理服务部门实行投诉电话公示制度。六是大力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选出真正能够代表业主利益,热心公益事业、公道正派、敢于负责、有一定工作水平的人员主持、参与业主委员会工作。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双方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的良好关系;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50%,推荐“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及社区工作者等作为党组织建议人选,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业主委员会要向业主做好宣传、解释、协调工作,发挥自律作用,团结引导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和各项管理制度,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自觉支持物业管理工作。

六、创新举措

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红色物业”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在辖区内大力推进党组织进小区,属地所有具备条件成立党组织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建尽建,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城市基层党建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考核。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压实主体责任,按照物业管理提升三年行动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制定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项明确完成时限,把握关键节点,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解读机关:县住房发展中心

解读人:和晓栋

政策咨询电话:0558-768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