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民生办〔2026〕2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蒙城县2026年8项县本级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蒙城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蒙城县2026年8项县本级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一、 促进就业(1项)
1.就业见习服务。积极搭建见
推进措施:
(1)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间为3-12个月。
(2)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3)强化政策宣传解读,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提升跟踪服务效能。见习结束后持续提供岗位推荐、职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后续就业服务,促进未留用人员尽快就业。
二、社会保障(2项)
2.最低生活保障。对持有我县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本年度保障城市低保不低于900户,农村低保不低于20000户。(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做好动态管理,及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
(2)加强城乡低保人员生活保障,依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及时调整我县城乡低保标准。
3.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精准认定对象、足额落实标准、及时打卡发放,保障优抚对象待遇足额及时兑现,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与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举措:
(1)对残疾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老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含参与铀矿开采退役人员)、部分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落实抚恤补助政策,做到不重不漏。
(2)严格落实抚恤补助资金按月发放规定,按照国家调整的最新标准,通过财政惠农一卡通平台,及时、准确、足额发放抚恤补助资金。
(3)持续加强优抚对象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按月核增减(死亡、迁出、判刑),建立台账,数据同步更新,杜绝冒领、错发、重发,不断提升数据质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困难群体救助(1项)
4.残疾人两项补贴。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目标,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本年度帮助解决1.1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政策,1.2万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推进举措:
(1)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讲解,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到补贴范围,按月做好“两项补贴”人员动态调整和资金拨付工作。
(2)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严格执行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推动实现应补尽补。
四、教育惠民(1项)
5.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利用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栋现有建筑物,分别改造为蒙城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3850平方米。(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推进举措: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充分考虑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特点,合理进行建设布局。
(2)利用闲置资源,建设一所公立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政策完备、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满足人
(3)成立领导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调度,对照实施计划,序时推进项目建设,9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五、文体服务(1项)
6.御风湾体育公园建设。提升涡河老闸至安驰大桥沿涡河堤坝道路作为健身步道,面积约20010平方米;在安驰大桥下打造运动主题口袋体育公园1个,面积约8000平方米。(牵头单位:县文旅体局)
推进举措:
(1)按照《安徽省体育局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的标准和要求,将涡河老闸至安驰大桥沿涡河堤坝道路改造提升为健身步道。
(2)在安驰大桥下建设8000平方米的口袋体育公园1个。根据《关于规范“快乐健身行动”设施配置和宣传标识的通知》文件要求,在体育公园内配备多种路径系列和健身娱乐设施,利用场地的颜色来着重划分各功能区域块,所有体育器材均按照新国标选配。
(3)在完成选址、设计、立项和招标的基础上,一季度完成涡河老闸至安驰大桥沿涡河堤坝道路提升(健身步道)路段沥青铺设,完成安驰大桥下体育公园的场地硬化及排水施工,二季度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六、城乡建设(1项)
7.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操作程序,支持实施道路建设、路灯亮化、环卫设施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数量不低于50个。(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推进措施:
(1)严格落实“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村级需提交民主议事记录等材料;乡镇重点核查需求真实性、群众参与度;县级由财政、农业农村、交通等部门联合评审,确保项目符合政策导向和群众意愿。
(2)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奖补资金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接拨付至项目施工方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引入第三方机构跟踪审计,公开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所有项目信息必须录入“安徽省农村综合改革软件系统”,系统数据作为项目立项、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及审计监督的依据。
(3)项目竣工审计后,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明确管护责任人,确保项目“建得好、管得住、用得久”。
七、交通出行(1项)
8.农村公路养护项目。2026年我县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200公里。(牵头单位:县交
推进举措:
(1)坚持“建管护运”协同并进机制,以提高农村道路安全通行为目标,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2)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做好项目资金保障,自觉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3)加强项目监管,通过三检、监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控、调度,确保无质量安全事故,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按时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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