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民生办〔2026〕1号
各县、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亳州市2026年3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亳州市2026年3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
一、促进就业(2项)
1.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因地制宜建设乡镇(街道)“三公里”就业圈服务驿站5个,高质量建设亳州市、谯城区、蒙城县就业创业赋能中心,支持技工院校招收“两后生”和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进措施:
(1)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7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7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通过人社、高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网上申报,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组织线下申请并实行人工审核校验。
(2)结合各县区人口分布、就业需求实际,在劳动年龄段人口、经营实体数量较多的乡镇(街道),建设5个“三公里”就业圈服务驿站(每个县区1个以上),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功能,提供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通过“一台一表一专栏”(就业服务台、岗位推荐登记表、企业招工宣传栏)设置,构建就业服务微网格,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援助帮扶。通过服务驿站建设,以点带面推进“三公里”就业圈提质增效,打通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
(3)推进亳州市及谯城区、蒙城县就业创业赋能中心建设,依托数字技术与智能化手段升级服务供给,为广大就业者、创业者提供全方位、高效率、个性化的精准服务。配齐配强专业运营团队,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科学梳理规划服务事项,严把建设标准、狠抓运营质量,持续织密织牢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4)夯实招生基础,举办校企生三方对接会,搭建线上线下服务平台,推送招生与岗位信息,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教育招生目标;优化培养服务,针对“两后生”、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落实差异化培养模式,推行适配教学与训练;分解目标任务,将全市任务分解至各院校,明确时限与责任,跟踪推进并常态化督促指导;深化宣传引导,依托各类宣传渠道,多形式解读政策、发布招生就业信息,广泛宣传技能就业典型案例,引导重点群体主动参与技能提升培养;强化政策扶持,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中级技工班800元/人、高级技工班1000元/人、预备技师班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养院校补贴。同一院校、同一学生不重复享受补贴。
2.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1604名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以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为宗旨,以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内容,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特殊教育学校、高等院校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社会机构等,有针对性的组织类别化、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
(2)运用信息化系统对培训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建立质量评估机制,提升培训实效。将培训与就业服务紧密衔接。培训期间同步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介、政策咨询等服务;培训结束后,持续开展就业跟踪帮扶,组织专场招聘会、创业项目推介会,帮助培训学员尽快实现就业或成功创业。
(3)通过项目调度会和日常的工作督查,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各县区残联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抓好落实,每月报送完成情况,确保民生实事稳步实施。
二、社会保障(2项)
3.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4个,各县区不少于1个;农村幸福院不少于62个,其中涡阳县17个,蒙城县15个,利辛县17个,谯城区13个。对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给予补助支持。(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优先在老年人口基数大、养老服务需求急切的社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各县区根据实际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开展建设。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各县区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建设运营等支持政策。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3)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以县区财政支出为主,上级财政适当予以奖补。将敬老院运营管理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对工作推进有力、绩效显著、经验突出的地区,在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上适当倾斜支持。指导县区民政部门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4.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1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合理补充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通过财政补助或申请省级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改扩建公益性公墓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管理维护项目予以适当补助。
(2)指导县区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土地供应有效保障,积极探索林地墓地复合利用等模式。
(3)积极推行生态安葬,制定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对已建成公益性公墓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提升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服务管理质量。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5.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1)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2)根据省级指导意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2026年度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标准,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并自7月份开始执行,指导督促县区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2026年,全市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对低保对象给予33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70元),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100元),对监测人口给予20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费200元)。
6.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600人次。其中涡阳县150人次、蒙城县130人次、利辛县160人次、谯城区140人次、市本级20人次。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7700件。其中市法援中心1400件、涡阳县1650件、蒙城县1480件、利辛县1600件、谯城区1570件。完成案件目标任务同时要求诉讼案件不低于80%,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80%,案件结案率不低于80%。(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司法局)
推进措施:
(1)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底排查,县级工会主动发现,职工自主申报机制,引导困难职工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之家” APP 等网上渠道申请帮扶救助。根据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力争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支持,用好省级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工会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确定。
(3)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困难群体宣传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渠道和联系电话。高质量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市、县区同级财政配套按照1:1要求,同级财政配套资金不低于中央、省法律援助拨付资金。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落实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确保通知辩护案件指派100%和律师值班见证100%。
7.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12499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其中涡阳县2760人,蒙城县3069人,利辛县3355人,谯城区3315人。(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为1319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其中涡阳县310名、蒙城县340名、利辛县341名、谯城区328名。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实施,具体按各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执行。各县区残联要对辖区内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加强日常监管,及时进行工作调度,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为70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其中涡阳县16名、蒙城县17名、利辛县19名、谯城区18名。为62名残疾儿童提供其他辅具救助,其中涡阳县15名、蒙城县16名、利辛县16名、谯城区15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包含产品(材料)购置、评估、制作、服务费等,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3)为8448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每人每年1000元药费补助,其中涡阳县1889名、蒙城县2100名、利辛县2243名、谯城区(含亳州高新区)2216名,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与县区财政共同承担。
(4)对全市2600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其中涡阳县530名、蒙城县596名、利辛县736名、谯城区738名。根据亳州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中明确规定的补贴人群、辅具种类、标准等,在目录规定的使用年限内进行补贴。
8.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质效,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1069人。(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结合“周探望”“月走访”“季联络”活动,摸清人员情况,因人施策,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应援尽援、帮援及时。加大对因重大疾病、下岗失业、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致困的退役军人帮扶救济力度。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提高人均救助质效。发挥“暖心药都老兵”关爱基金作用,积极募集资金和物资,广泛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有效拓宽援助渠道。
(3)按照“普惠加优待”原则,加强与民政、住建、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用好用足各项社会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困难退役军人实施精准帮扶,帮助其缓解实际困难。
9.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4662人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推进措施:
(1)指导各县区各学校统筹安排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分担资金,及时足额配套地方资助资金,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做好各类奖助项目的评审发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2)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动态监测、及时发现、主动资助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3)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撰写学生资助年度发展报告,加强学生资助政策、资助成效宣传。
10.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为1200名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满足残疾人多样化、个性化托养需求。
(2)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由省级和市、县区政府从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3)提前谋划实施,上半年全面完成服务机构的招标或资质认定工作,确保服务项目及早启动、有序承接。严格执行国家《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加强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与过程监督,推进托养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4)通过项目调度会和日常工作督查,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行部署调度。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抓好落实,每月报送完成情况,确保民生实事稳步实施。
11.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52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根据残疾人类别、等级、家庭环境以及个人迫切需求等因素,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同一地区同一残疾类别的改造,内容及资金投入要均衡。
(2)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早安排、早实施。在需求调查评估、组织政府采购、期中期末检查验收、信息录入等环节,严格把关,合理安排时间节点,按期完成。
(3)中央、省和市级财政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政府承担。加强工作监管,严格资金管理使用,提高工作绩效。
(4)通过项目调度会和日常工作督查,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进行部署调度,督促各县区残联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抓好落实,每月报送完成情况,确保民生实事稳步实施。
四、教育惠民(3项)
12.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对300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新增义务教育学校午休躺睡装备1002套。(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措施:
(1)指导利辛县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300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推动其他县区加快推进教室光环境改造。
(2)实施中小学阳光体育促进行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上、下午各组织1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课间15分钟,保障全市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3)督促各县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午休管理制度,为学生提供舒适安全的午休环境,全市配备躺睡设备不少于1002套。
13.实施普通高中学位扩充工程,加强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比例达7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推进措施:
(1)指导各县区通过用满用足一批、就近挖潜扩容一批、合理转化新建一批等方式增加普通高中学位1260个。
(2)实施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项目,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3)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推动各县区逐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比例达到70%。
14.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减免保育教育费,做到应免尽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推进措施:
(1)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公示经核定的保育教育费标准、免除金额及实际收取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
(3)落实《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学前教育学籍管理机制。
(4)督促指导县区结合实际,分类细化制定公办、民办幼儿园的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确保及时足额安排预算和拨付资金。
(5)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升意见收集反馈、舆情监测处置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免保育教育费的良好氛围。
五、卫生健康(2项)
15.实施妇幼健康筛查项目,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3.11万人次宫颈癌、3.9万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13.11万人次宫颈癌筛查服务、3.9万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省级以上财政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9.2万人次宫颈癌和3.9万人次乳腺癌筛查给予补助,其余3.91万人次宫颈癌筛查由所在县区财政承担。各县区宫颈癌筛查具体任务数为:谯城区39959人次(含区财政承担任务数11959人次)、涡阳县31199人次(含县财政承担任务数9199人次)、蒙城县28642人次(含县财政承担任务数8642人次)、利辛县31300人次(含县财政承担任务数9300人次);各县区乳腺癌筛查具体任务数为:谯城区1.2万人次、涡阳县0.9万人次、蒙城县0.9万人次、利辛县0.9万人次。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
(2)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免费组织实施新生儿两种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及诊断工作。组织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项目监督指导及效果评估,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16.实施“人工智能+基层应用”提升工程,申报4个县区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推进措施:
(1)配合省卫生健康委利用省级财政资金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一体化开发和建设,采用医学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升级完善“智医助理”功能。
(2)指导各县区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本地化部署资金保障,完成本地化部署和常态化培训工作,每个县区培训医生业务骨干不少于30名。
六、环境保护(2项)
17.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落实《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实施方案》,健全已完成治理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定期开展水体排查和水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鼓励推动“以用促治、以管促治”,巩固治理成效。
18.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及道路扬尘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持续开展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系统梳理信访举报、“12345”市长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建立台账,针对重信重访问题重点交办、跟踪问题整改。
(2)推进餐饮油烟地方立法,督促餐饮单位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处理设施,在餐饮集中区积极推广集约化“绿岛”模式,对未设置独立烟道以及对周边群众影响严重的,引导其退出或搬迁。
(3)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噪声扰民问题。
(4)针对垃圾收集转运环节、园区企业废气排放、畜禽养殖等异味扰民问题分类施策,优化垃圾清运的频次和方式,严查企业废气超标排放及跑冒滴漏。
(5)开展道路走航监测,及时排查道路扬尘问题线索,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100%”措施,加强国省道问题多发路段的维护和保洁。
七、交通出行(2项)
19.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5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联网路建设,根据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明确各县区年度目标任务,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2)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依规及时拨付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补助资金。县级人民政府要强化资金保障,统筹整合多方资源,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鼓励通过社会力量参与、村级“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3)县区要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机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确保资金全额用于各类工程建设,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4)指导各县区按照有关要求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按月分析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及时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巡检,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20.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基金救助效率、扩大救助惠及面,更好发挥“救命钱”作用,确保应用尽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1)积极收集民警、医疗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对救助基金使用的意见建议,及时对接沟通,不断提升救助基金使用管理的服务质效。
(2)加大救助基金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社会救助基金申报等工作。
八、文体服务(3项)
21.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15分钟阅读圈”及乡镇文化站,建成32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推进措施:
(1)统筹规划布局,按照交通便捷、方便可及的要求,优化“15分钟阅读圈”布局,科学编制文化空间规划。
(2)积极引导全市公共文化空间组织开展阅读推广等活动,举办各类活动290余场,年服务群众41万人次。
(3)配合省级对获评一、二、三级公共文化空间的给予奖补。鼓励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引导公共文化空间共建共享。
22.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市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推进措施:
(1)由县区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村每年安排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专项资金4400元。
(2)各县区制定实施方案,实施“送戏十百千万”计划,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定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清单。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3)鼓励通过县区级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振兴。
(4)引导演出院团利用新媒体平台直播“送戏”演出,创作“送戏”短视频,增强“送戏”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
23.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大适老化、适儿化健身设施配建力度,建设口袋体育公园4个。(牵头单位: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推进措施:
(1)明确口袋体育公园建设标准和要求,指导各县、区体育部门主动对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选择适合配建体育设施的口袋公园,建设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爱的健身场地,配建适老化、适儿化健身器材,进一步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2)指导各县、区在口袋体育公园开展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等赛事活动,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健身,指导群众科学 健身,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
九、城乡建设(4项)
24.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0个。其中,涡阳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个,蒙城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个,利辛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个,谯城区5个。开展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专项治理,维修屋面外墙渗漏面积12万平方米左右。(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发展中心)
推进措施:
(1)精准制定改造方案。及时指导各县区依据改造计划,坚持“一小区一方案”原则,科学编制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县区严格按照方案推进改造,重点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居住品质。
(2)强化资金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及中央预算内资金,督促县区政府落实配套资金,指导县区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保障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建设和改造资金需求。
(3)严格质量进度管控。加强日常工作指导与调度,对进展滞后、改造效果不达标的县区,及时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指导帮扶,精准破解难题,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改造目标任务。
(4)开展外墙渗漏脱落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小区建筑物外墙渗漏脱落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在保修期的,由开发企业或施工企业依法履行保修责任,超过保修期的,可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
(5)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六个专项行动,把实施小区安全专项治理作为重要内容。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大力攻坚,积极推动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调处治理,确保群众诉求能够快速响应,外墙渗漏脱落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25.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2026年建设农村供水配水管道192公里,其中蒙城县20公里、涡阳县40公里、利辛县90公里、谯城区42公里,完成投资约2150万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推进措施:
(1)压实目标责任,锚定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年度投资和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至各县区、具体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落地落细。
(2)强化建设推进,建立项目台账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日常统计、定期分析、专项通报、现场督查的闭环工作模式,精准调度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工程序时推进、按期完工。
(3)严把建设质量,组织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抽检工程原材料、实体质量及参建单位质量履职情况,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督促限期整改销号,筑牢工程质量防线。
26.推动全市工会驿站增能提质,完善提升60家工会驿站服务功能。其中市本级12个、涡阳县12个、蒙城县12个、利辛县12个、谯城区12个。(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推进措施:
(1)科学布局动态调整工会驿站建设点位。因地制宜部署充实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或制冰机、理发、应急药品、小维修工具、针线包、雨具、一键入会、爱心互献、法律援助指引等15项基本服务内容,在具备条件的驿站增加优惠餐,电动车充换电等服务。依托驿站开展“四季送”法律宣传、就业服务等公益服务。
(2)引导各类驿站参照《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规范》,修订完善驿站日常管理制度,健全落实驿站每季度暗访调研,工会干部包保联系,户外劳动者意见收集,驿站管理人员全员培训等工作制度,组织各级工会干部赴驿站开展“当一天站长”活动。
(3)通过本地媒体宣传报道,开展宣传片、短视频征集等活动,培植工会驿站品牌,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工会驿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讲好工会驿站故事。及时更新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之家”APP,在高德,百度地图上线驿站位置和服务信息,建立工会驿站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27.深化邮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推进邮快合作、客货邮融合发展,建成484个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实现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全覆盖。(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推进措施:
(1)整合农村寄递物流资源,推进邮政与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着力构建由县级快递物流园区、乡镇邮政快递运营中心和村级邮政快递服务站点组成的三级寄递物流体系,继续推动“邮政、快递、电信、商超”合作模式,提升邮快合作业务量,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
(2)建立“政府支持、邮政主导、多方参与、利益共享”的农村客货邮联合运营机制。在确保安全、保障农村群众乘车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交车辆捎带邮件快件,推动客邮运力共享、场站共用,建成交邮联运线路47条。
(3)服务亳州市绿色农产品产业发展,积极推广“客货邮融合”发展模式,盘活乡镇闲置场站资源,借助乡村公交网络开展“公交带货”业务,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通过邮政线上线下渠道拓宽销路,助力区域小农品对接全国大市场。
十、公共安全(3项)
28.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县区建立不少于8家“惠民菜篮子”门店。(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商超与蔬菜生产基地、养殖企业开展产销对接,建立安全、便捷、稳定的货源渠道,降低流通等各环节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
(2)结合各县区实际,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适当奖补。在主要节假日、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期间,统一启动“惠民菜篮子”运行,引导市场预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加强“惠民菜篮子”门店监管,督导门店规范运行,开展多形式惠民活动,不断扩大“惠民菜篮子”运行成效。健全准入退出机制,活动期间开展常态化巡查,督促参与商超履行社会责任;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门店,及时取消其运行资格。
29.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坚持“培育为先,好中选优”原则,在2024年、2025年培育“食安名坊”的基础上,2026年再培育4家“食安名坊”,并通过可视化非现场检查,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制定培育方案。认真总结“食安名坊”培育行动的成功经验和短板不足,全面梳理研究本地食品小作坊发展状况,加强宣传引导,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主动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对培育对象“一坊一策”制定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措施和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培育任务。
(2)推动规范提升。加大对培育对象的帮扶指导,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形式,指导推动培育对象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管理再规范等相关工作,帮助培育对象逐条对照评分标准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3)开展初审申报。培育对象经自查达到“食安名坊”条件后,应向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报。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初审并提出申报意见后,向市局报送申报表。
(4)开展评分推荐。市局组织检查员和相关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现场评分,将符合条件并拟推荐为“食安名坊”的食品小作坊名单及备选名单,通过市局网站向社会公示10天。公示期满后,由市局汇总相关材料,按评分高低顺序统一向省局推荐。
(5)推进“互联网+AI监管”。各县、区要支持推动“食安名坊”在生产场所安装摄像头,并接入安徽省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平台,主动向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展示生产过程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实现“看得见的放心消费”和可视化监管。
(6)实施动态调整。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发现不能持续保持条件或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罚款等以上行政处罚等情况时,应立即向省局通报;发现停止生产经营、转化为食品生产企业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改变的“食安名坊”,也应及时向省局通报。
30.实施看得见的放心消费—学校食堂“互联网+AI+明厨亮灶”。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实现“互联网+AI+明厨亮灶”,更好地守护学生等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积极对接教育部门,开展学校食堂办理经营许可证前帮扶指导,第一时间掌握新设立学校食堂名单,及时要求食堂按规定在省局规定的7个食品安全监控场景安装摄像头,并尽快接入省局“互联网+AI+监管平台”。校外供餐单位同上。
(2)按照省局要求,推进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在食材库房、烹饪间、专间专区、餐饮具清洗消毒、分餐间、留样设施等场所加装摄像头,规范摄像头点位设置、点位名称、画面角度,提高视频清晰度。
(3)积极协商教育部门,有序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展示加工操作过程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实现学校食堂“看得见的放心消费”,着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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