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2024年以来,蒙城县民政局多举措提升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质效,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健全救助机制。健全“救急难”等相关救助机制,明确临时救助对象、救助类别标准、救助程序等内容,为临时救助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充分发挥乡镇、村(居)民委员会职能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受理、早救助”。
规范救助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调查核实、乡镇政府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临时救助,并对整个救助程序进行公开公示,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小额救助由乡镇直接审批,逐步实现临时救助的“全覆盖”和“救重点”有效衔接,全面提升临时救助工作精准度和时效性。
加强宣传力度。借助走村入户、网络等广泛宣传救助政策,让困难群众和社会公众了解临时救助政策和申请救助程序,不断提升群众对临时救助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能。
强化责任监督。加强对临时救助资金的管理与监督,2024年6月下发《关于将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赋予乡镇(街道)的通知》,将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委托下放至各乡镇(街道)。落实定期抽查制度,对每月救助人员随机抽查乡镇的档案,对档案不规范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给予救助的情况,责令退回救助金,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24年,全县共救助困难对象304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55.77万元,有效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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