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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以及政策解读中要求:“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的,应当进行转评。” 普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适用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属于同一系列,不需要转评。申请人需符合职称相关文件对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规定及相关要求,方可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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