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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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00:00 来源: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对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职责,对优待抚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双拥褒扬等信息,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公布很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度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2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60条,较往年在公开数量和信息质量上有大幅度提升,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具办人综合业务能力,规范政务公开形式,确保高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文件发布16条,上级政策解读发布16条,负责人解读发布2条,其他解读7条。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加大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力度,截至目前未发现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微信群、QQ群、政务公开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2021年新增了行政执法公示、乡村振兴和单位审计整改情况3个栏目。我局无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

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对各业务股室上报的信息进行检查并认真审核。今年参加两次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时在全局学习全会上进行传达,同时将各股室、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评。制定了《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申请办理制度》《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举报调查制度》《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申请公开制度》《蒙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等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股室重视程度不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需要统筹谋划、各部门协作联动,但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到位,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业务能力还需加强。政策解读方面只是文字解读,缺乏图片解读、音频解读、动漫解读等方式,形式单一,内容枯燥,吸引力和创新力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各股室的协调力度,提高各股室及下属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及信息发布质量,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培养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丰富解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