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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政府
蒙城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1610-0001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其他
成文日期: 2016-10-13 发布日期: 2016-10-18 10:39
发文字号: 蒙政秘〔2016〕55号 有 效 性: 废止
标    题: 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完全中学初高中分设办学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蒙城县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7623068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1610-00018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其他
成文日期: 2016-10-13
发布日期: 2016-10-18
发文字号: 蒙政秘〔2016〕55号
有 效 性: 废止
标    题: 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完全中学初高中分设办学工作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蒙城县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58-762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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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完全中学

初高中分设办学工作的通知

蒙政秘〔20165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理顺教育管理体制,加快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办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公办完全中学初高中分设办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分步实施

蒙城一中、蒙城二中、蒙城六中于2016年完成初高中分离;2017年蒙城八中停止初中招生,2019年完成初高中分离。初高中分离后学校现名为高中学校使用,初中分别命名为蒙城中学、鲲鹏中学、庄子中学和庄子中学逍遥路分校,蒙城八中初中学区划归蒙城中学,不再设初中部。城南新区新建的初中学校分别纳入上述初中学校实行联盟办学。

二、明确措施,统筹推进

(一)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分设。结合城南新区建设进程,将初、高中分设工作纳入新一轮学校布局规划调整。

2.全面启动、分步实施。加快六中高中部、城南新区东西片区初中等相关学校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启动城区公办完中初高中分设工作。

3.均衡发展、提高质量。通过分设,控制学校规模,消除大班额,积极创设学校之间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二)组织机构建设。

1、按照统筹兼顾、德才兼备、配齐配强的原则,加强学校班子建设。

2、分离后,高初中分别按核定的机构、岗位组建管理团队,党、团组织和工会等群团组织,按相关章程设立。其中,初中学校不再实行行政级别制,原有人员的行政级别不变,保留相关待遇,改革推行校长职级制。

(三)财产分离。

1、对学校不动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属于高中阶段使用的交高中,属于初中阶段使用的交初中;高、初中兼用的按所在校区划分,缺的新建;原学校家属区就近交初中学校管理。

2、债务,原则上由高中学校承担,经审计锁定的债务由县财政逐年化解。

3、财务建户分设。

(四)教职工分离。

1、同步实施初高中教职工岗位分离。原则上先按现任教学段和工作的学段分离,总体稳定不动,岗位有交叉的,以主要履职岗位为准。对具有高中教师资格从高中下到初中任教的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由学校根据需要,可以回高中学校任教,根据需要留在初中学校任教的,依然承认其为高中教师,待教师公开竞聘时,允许参与高中阶段教师竞聘。对不具备高中教师资格现仍在高中学段任教的教师,在教师公开竞聘时,允许参与高中阶段教师竞聘,在下一个聘期开始前,必须取得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参加下一个聘期的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聘任。

2、分设办学方案公布后,有关学校人事冻结,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初高中现有岗位。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教职工,解除聘任关系;对搞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从重从快追究责任。

3、结合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按分设后学校的办学规模重新核定岗位,2017年暑假实行跨校竞聘上岗。

4、待遇。分设后的教职工待遇在完成教职工公开聘用工作后分别执行现行高初中教职工待遇规定。已退休教职工原则上由分设后的高中学校管理。

三、明确要求,分工协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公办完全中学初高中分设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研究制订公办完全中学初、高中分设办学的有关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分设工作顺利、平稳进行。各中学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高中学校校长(含主持工作副校长)为分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分设办学工作平稳推进。

(二)加强政策支持。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在机构设置、岗位核定与流动、经费投入等方面,全力支持分设办学工作,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为分设办学提供便利。

(三)加强风险防控。针对分设办学有可能成为新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由于其它不可控因素可能造成的风险,纪检、维稳、信访、网监等部门要增强预警防范意识,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预案,提高应对冲突和风险的能力,及时化解分设办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

(四)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分设办学的有关政策、目的和意义,特别是分设办学对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择校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分设办学的良好氛围。

 

附件:蒙城县公办完全中学初高中分设办学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蒙城县人民政府   

201610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蒙城县公办完全中学初高中分设办学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孔祥永(县委副书记、县长)

   长:胡海鹏(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石东升(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曹松军(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世军(副县长)

     员:彭  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牛学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兆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穰成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智(县公安局局长)

            苗桂民(县人社局局长)

              勇(县编办主任)

            张旭东(县教育局局长)

            王旭东(县财政局局长)

              柱(县审计局局长)

            胡连珠(县信访局局长)

              顺(县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国(县法制办副主任)

            白学军(蒙城一中副校长)

              华(蒙城二中校长)

            唐军捷(蒙城六中校长)

            杨景泰(蒙城县职高副校长、亳州汽车工业

学校副校长)

            白云峰(蒙城八中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曹松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兆圣、张旭东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同时,成立维稳工作组、财政保障组、政策审核组、人事工作组等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县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1、维稳工作组。负责初高中分离和教职工公开聘用过程中的信访维稳和不稳定人员、不稳定因素及时排查化解,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保证教职员工、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稳定。曹顺同志任组长,公安局、信访局、教育局、维稳办及各高中学校配合。

2、财政保障组。负责资产审计、财物分离交接、专项资金保障和规范教职工的津补贴发放等工作。王旭东同志任组长,审计局、教育局及各高中学校配合。

3、政策审核组。负责审核各工作组的方案,确保初高中分离和公开聘用相关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实施。邵国同志任组长,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编办及高中学校配合。

4、人事工作组。负责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岗位设定、聘用方案制定、人员安置等工作。牛学峰同志任组长,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及高中学校配合。

5、纪检监察组。负责严明各项工作纪律,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彭静同志任组长,公安、审计、教育、人社、编办、财政和高中学校配合。

各组按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经政策审核组审查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蒙城县人民政府发布
发布时间:2016-10-18 10:39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