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1604-0000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成文日期: 2016-03-28 发布日期: 2016-04-04
发文字号: 蒙政秘〔2016〕1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三查三单”制度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蒙城县政府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58-7812345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357Q/201604-00007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成文日期: 2016-03-28
发布日期: 2016-04-04
发文字号: 蒙政秘〔2016〕1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三查三单”制度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蒙城县政府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58-7812345

 

 

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

建立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

三查三单制度的通知

蒙政秘〔2016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庄周、漆园办事处,白杨林场,范集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抓督查促落实的长效机制,提高政府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政令畅通,提升行政效能,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三查三单制度的通知》(皖政秘〔2015188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三查三单制度的通知》(亳政秘〔20152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建立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三查三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以及跟踪审计整改情况;上级政府安排及领导同志批示需要我县办理落实的重要事项。

(二)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及政府重大决定、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民生工程和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综合性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情况和县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落实情况;上级或同级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县政协常委会建议案的办理落实情况;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研究出台的政策性、规范性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二、具体内容

三查三单制度,即:在巡查、督查、考察的基础上,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层层抓落实的制度链条,加大巡查、督查、考察结果的运用,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全力推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

(一)三查制度。

1巡查。

1)巡查重点:上述工作重点所列事项。

2)巡查组织:由县政府督办室负责巡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巡查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巡查组制定巡查工作方案,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必要时,由县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开展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巡查。

3)巡查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交流、跟踪审计、第三方评估、个别访谈、抽查暗访等方式,全覆盖或有重点地巡查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和重要情况。

4)巡查结果:巡查组在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汇总、整理,形成巡查报告,报县政府领导阅示或公开通报;对需要继续跟踪督办的,县政府督办室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组织重点督查。

2督查。

1)督查重点:上述工作重点所列事项;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其他需要督查的重要事项。

2)督查组织:根据督查内容,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政府督办室负责督查督办;或由责任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进行督查督办,县政府督办室协助执行。

3)督查方式:重点工作定期督查,进行全程跟踪。日常工作适时督查,制定任务分工,逐项明确职责,及时通报完成进度。通过专项督查、现场督办、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回访复核、约谈问责等方式,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执行不力、推进缓慢的单位加快落实进度,持续跟踪督促落实。

4)督查结果: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督查情况及时汇总、整理,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政府领导阅示或公开通报,视相关情况抄送县监察部门。

3考察。

在巡查和督查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好巡查和督查结果,综合评价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将各单位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

2)建立健全巡查、督查通报制度。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力、工作推进迟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其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3)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督查通报及时抄送县监察部门,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或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未按要求完成的,严格按照有关问责办法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三单制度。

1整改问题清单。在巡查、督查结束后,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开展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时,由评估单位提出整改问题清单。

2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责任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逐条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对职责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形成书面意见建议,按程序逐级上报,并限定时间整改到位。整改措施清单要在规定时限内报县政府督办室,并作为督查督办的依据。

3整改责任清单。依据整改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对整改事项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形成整改责任清单,整改落实,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应在整改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督办室建立三单工作台帐,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重点督查,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逾期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被催办一次的事项,由县政府督办室予以通报;对被催办两次或县政府领导提出明确整改要求仍然落实不力的,由县效能办予以通报,被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作出说明,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作风不实、执行不力,被催办两次仍没有落实又不能充分说明原因的,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县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实施程序

(一)制作清单。有关重要工作、会议、文件及县政府领导交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办理的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制发相关清单;其他事项由责任单位负责制发相关清单。制定清单要做到交办事项表述准确、言简意赅、要求明确,一般于领导交办的2个工作日内制发。

(二)建立台账。建立台账管理交办事项,台账要详细记载交办时间、交办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进展情况、回访复核情况等具体信息。建立台账月度盘点核对制度,对已经落实的事项,及时盘点销号;对未落实的事项,继续跟踪督办。

(三)督促协调。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督促协调,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进展情况,帮助责任单位解决整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一些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调度、协调、处理。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督促协调工作流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共同抓好落实。

(四)落实反馈。根据清单交办内容,责任单位要明确专门科室、专职人员及时收集整理相关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整改落实等情况,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反馈交办领导或交办单位。

(五)汇报通报。根据清单时间节点,责任人、责任单位向交办领导、交办单位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由交办单位视工作要求制发通报。

(六)核销考核。对清单问题实行动态管理,持续跟踪落实,根据复核情况核销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及时、准确录入有关台账,阶段性综合评价,年度总评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落实的精准意识、精确意识、精细意识,担负起三查三单制度落实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安排、亲自督促落实。要对照三查三单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细则,真正做到以制度落实保障决策部署落实。

(二)配备充实人员。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三查三单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各单位要明确承担督促检查的职责,选配至少2名具有较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人员作为督查员,从事督促检查工作。县政府督办室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各单位督查员协助开展工作,上挂培训。

(三)强化平台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采用互联网+的模式,开发、使用、提升办公自动化系统,充分发挥互联互通作用,建立网上三查三单台账,实现督查督办事项网上流转、办理,落实情况网上监测预警、自动记录、客观评价、综合考核、公示公开,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注重工作实效。三查三单制度重在落地,要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实效。巡查、督查要深入基层一线,敢于触及矛盾,善于发现问题,切实做到敢督敢查、真督实查、善督会查;加大考察考核力度,加强巡查、督查成果运用。整改问题清单要点具体、点细节;整改措施清单要对号入座,有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定期跟踪问效;整改责任清单要落实到岗到人,可倒查、可追究,确保达到案上办好、面上推进、整体提升的工作效果。

(五)建立联动机制。县政府督办室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督查和监督检查时,要及时互通信息,确保工作贯彻落实。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的,由牵头单位向协助单位提出建议要求,并在形成监督检查三单前征求协助单位意见建议。要通过三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提速提效。

(六)健全长效机制。通过三查三单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在完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跟踪问效的问责机制上下功夫,把推进决策部署落实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践行三严三实、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以决策部署落实的成果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效,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

 

 

             蒙城县人民政府   

20163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发布时间:2016-04-04 10:26 信息来源:蒙城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