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357Q/202107-00356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投资者 |
成文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09:14 |
发文字号: | 蒙政办秘〔2021〕4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为自己人办事”返乡入乡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蒙城县创业办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7623789 |
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357Q/202107-00356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投资者 | ||
成文日期: | 2021-07-01 |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 ||
发文字号: | 蒙政办秘〔2021〕44号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为自己人办事”返乡入乡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蒙城县创业办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7623789 |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蒙城县“为自己人办事”返乡入乡创业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蒙政办秘〔202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蒙城县“为自己人办事”返乡入乡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城县“为自己人办事”返乡入乡创业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改就业〔2020〕394 号)精神,为深入推进“蒙城老乡,请您回家”工作,优化创业创新发展环境,促进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为自己人办事就是办自己的事”的理念,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进一步创优返乡入乡创业环境,积极引导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充分调动和发挥创业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请“自己人”回家。持续深化“蒙城老乡,请您回家”活动,将返乡入乡创业紧密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结合,各乡镇、街道发挥资源优势,找准产业、统筹力量,重点谋划返乡入乡创业项目。深入乡村、企业、园区与老乡交朋友,全方位摸排在外老乡产业集聚地及创业信息,收集一批与我县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有投资意向的项目线索。建立蒙城老乡“在外创业信息数据库”,发放“致蒙城老乡的一封家书”,发挥蒙城驻外商(协)会作用,赴外召开返乡入乡创业乡情恳谈会、招商推介会等,积极与在外能人、创业成功人士密切联络,获取有效返乡入乡投资项目信息。深度宣传返乡入乡创业政策,把惠企政策送到创业者手中,提升创业就业能力。推深做实“创业蒙城”行动计划(2019—2021年),统筹人才、土地、财政等要素向返乡入乡创业集聚,确保创业项目推进到哪里,要素保障就服务到哪里,着力推进乡情亲情回归、资金项目回归、人才信息回归。(责任单位:县创业服务中心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工商联,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给“自己人”扶持。梳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融资信贷、费用减免、就业培训等返乡入乡创业创新政策,完善政策清单,分类别、分行业建立“创新创业政策信息库”。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20万元的创业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为返乡入乡创业者、小微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0万元的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定期开展融资贷款推介,每年召开银企对接会不少于5场,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各要素保障部门要为企业做好土地、环评、厂房租赁、证照办理和供水、供气、供电等方面服务保障。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盘活闲置工厂、学校、公共设施等资产,依法依规改造利用,为企业搭建创业平台。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创业项目落地,“一区多园”涉及乡镇要结合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新增产业项目落地投产。积极搭建返乡入乡创业成果及产品展销平台,利用节假日、大型节庆活动,在商业街区、大型超市等区域,为企业提供产品展示展销平台。通过直播带货、抖音发布等网络营销模式大力宣传本土特色产品,为企业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将返乡入乡创业投资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与外来投资项目同等享受招商引资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积极为企业申报其他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创业服务中心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兴蒙公司、县农投公司,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帮“自己人”招才。积极畅通政企联络沟通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及异地蒙城籍企业家资源优势,全面摸排蒙城籍在外各类优秀人才信息,帮助企业解决人才需求。人社部门要出台保障企业用工考核办法,支持县职教园区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将县职教园区为本地企业输送技术人才纳入考核。各乡镇、街道积极引导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将有效向县经济开发区输出务工人员纳入全县目标管理及效能考核,为本县企业用工需求提供保障。根据市、县招才引智相关政策,对引进人才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培育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及承担科技项目,对新建备案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展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的企业,给予不高于实际交易额的30%、单个企业不超过20万元的事后奖补。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全职在蒙工作、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并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事业单位予以奖励,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工商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助“自己人”增智。加强对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培育培养,建立企业家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大党校等机构对企业家的培训力度,组织企业家赴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培训机构开展理论、财经、科技、管理、政策、法规等精准化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优秀企业家到沪苏浙等地区学习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返乡入乡企业培育力度,深入推进“个转企、小升规”市场主体升级工作,对实力较强、条件较成熟的主体,要加快促进转型,在科技支撑、政策支持、要素集聚等方面进行引导扶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成立“双创导师团队”,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成立“返乡入乡企业家联盟”,为返乡入乡创业者搭建沟通议事平台,促进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交流信息、分享经验,引导更多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脱颖而出,培育更多的“创业者”成为“企业家”,增强创新活力、创业动力。(责任单位:县人才工作服务中心牵头,县委党校、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工商联、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创业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树“自己人”典范。每年选树创新创业典型不少于20人,通过“根在蒙城”栏目广泛宣传,发挥全县优秀返乡入乡创业者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充分利用各类官网、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APP、抖音、广播电视、报刊等全媒体资源平台的传播辐射优势,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宣传力度,使创新创业蔚然成风。制作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宣传月刊,在城市主干道、公园等场所,通过宣传栏、LED播放屏等方式免费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提供宣传推介平台,传递正能量,引导广大创业者见贤思齐、奋发有为。(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创业服务中心、县信投公司,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授“自己人”荣誉。加大返乡入乡创业优秀人才评选表彰力度,每年召开1次返乡入乡创业工作表彰大会,对获评“优秀返乡入乡创业人才”“优秀返乡入乡创业企业”“返乡入乡创业之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等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创业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典型示范,树立一批返乡入乡创业标杆,对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乡贤、能人给予奖励,让群众能够照着学、比着做、跟着干,增强创业者的成就感和荣誉感。(责任单位:县创业服务中心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讲“自己人”故事。搭建政府和企业家信息沟通平台,鼓励优秀创业者进乡村、进园区、进社区,讲述创业故事,总结创业经验,积极邀请广大创业者参与聆听“创业故事”,营造“人才优先、企业优先”的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邀请返乡入乡创业者参加乡情恳谈会、投资对接会、招商推介会等,让优秀创业者讲给群众听、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成为带动当地富民增收的“领头雁”,引导更多有识之士返乡入乡投资兴业。(责任单位:县创业服务中心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工商联,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为“自己人”担当。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的领导,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制,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鼓励优秀创业者进入农村基层组织,把返乡入乡创业优势转化为发展的强大动力,引导企业家致富思源、先富带动后富,在乡村振兴和发展实体经济等方面作出贡献。建立“企业家接待日”制度,面对面倾听企业问题,在金融支持、人才培育、用地保障、拓展市场等方面,为企业纾困解难。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企业家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使更多劳动者乐于创业、敢于创业、安心创业,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创业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为自己人办事”返乡入乡创业工作,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形成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良好创业环境。
(二)增强宣传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为自己人办事”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宣传力度,多策并举,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公益宣传等。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宣传力度,做到宣传方式为企业所喜、宣传内容为社会所需,形成务实高效、协同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创新举措,认真谋划、主动作为,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及时总结上报“为自己人办事”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协同配合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扎实有序推进。县绩效评价中心将会同县“请您回家,助您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督查和总结评估,实行“一事一落实、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工作调度通报制度,确保“为自己人办事”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