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357Q/202004-00133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0-03-30 | 发布日期: | 2020-04-04 |
发文字号: | 蒙政办秘〔2020〕7号 | 有 效 性: | 废止 |
标 题: |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蒙城县农事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蒙城县农业农村局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8-7622970 |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蒙城县农事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蒙政办秘〔202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020年蒙城县农事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蒙城县农事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三农”领域重点工作意见,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健全完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为纽带,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推进完善我县综合农事全程托管服务模式,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和业态创新,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实现全县农业生产绿色、环保、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实施内容与主体
(一)实施内容
1.继续完善整村推进耕种收、秸秆还(离)田农机作业托管服务。
2.进一步推进机械化植保作业托管服务。
3.探索开展种子、化肥等农资供应托管服务。
(二)实施主体
1.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承担耕种收、秸秆还(离)田和机械化植保作业服务;可以由单个农机服务组织统一承担,也可以由不同农机服务组织分别承担本村的耕种收、秸秆还(离)田和机械化植保作业服务。
2.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承担种子、化肥等综合农事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3.提倡具备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承担本行政村耕种收、秸秆还(离)田、机械化植保以及种肥等全程综合农事托管服务。
三、目标任务
(一)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秸秆还(离)田农机作业托管面积稳定在95%以上。
(二)推进小麦赤霉病防控机械化植保作业托管服务,并实行植保作业信息化监测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一遍施药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
(三)每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乡镇)按照农户自愿原则,自主申报确定1—3个条件成熟的村(社区,以下简称村),在耕种收、秸秆还(离)田、机械化植保农机作业托管基础上,以小麦、玉米生产为主,开展种子、化肥等综合农事托管服务试点,每个试点村实施面积70%以上。
(四)鼓励、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采用农机作业质量信息化监测手段,开展农机作业托管服务。
四、财政奖补
(一)耕种收和秸秆还(离)田农机作业托管实行常态化管理,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政府考核。对机械化植保作业和种子、化肥供应等环节托管服务实施财政资金奖补。
(二)对开展午季小麦赤霉病防控机械化植保托管服务的,按机械化植保作业质量信息化监测平台监测面积,经复核确认后给予5元/亩奖补;开展种子、化肥等农资托管服务的,经复核确认后分别按午、秋两季各20元/亩奖补。
(三)托管奖补资金由乡镇统筹使用,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开展托管工作的宣传发动、合同签订、技术培训、农资落实、农机作业信息化建设及农业保险、农机作业补助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基础设施建设、偿还债务等与农事托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2020年4月5日前)
各乡镇成立农事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乡镇农事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机械化植保托管服务的村、实施面积和相关要求,落实机械化植保信息化监测管理措施;选定并申报综合农事托管服务试点村;开展农事托管工作组织宣传、动员实施工作。试点应选择村两委班子团结、协调有力,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具备条件、能力健全的村。
(二)签订协议,组织实施(2020年4月6日—2020年10月30日)
1.组织宣传发动、签订农事托管协议(服务合同)。村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择优选定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农资托管服务主体,签订托管服务协议(包括作业环节、种肥品种、质量标准、价格、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选定的托管服务组织应严格农机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并向乡镇或行政村作出农机作业安全承诺。成立农事托管工作组,划分管理网格,宣传发动,托管服务主体在每户农户知情并自愿的前提下与村民组签订托管服务合同(附托管农户清册)。其中:农资托管服务合同应明确种、肥选定的品种、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以及供应时限、违约责任等;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合同应明确耕种收与秸秆还(离)田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和面积、作业方式、质量、价格及违约责任。单独选定机械化植保服务组织的,在明确信息化监测管理方式后,与村委会签订作业服务合同(附种地农户信息清册)。村集体经济服务组织与农资供应商签订农资购销服务合同,应明确供应价格、数量、质量要求、供应时限、服务方式等。农机作业托管服务和农资托管服务签订的协议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2.作业服务准备、托管网格落实。服务组织根据签订的耕种收与秸秆还(离)田、机械化植保农机作业托管作业服务协议,组织落实各环节服务所需农机具。以村民组或自然庄为单位,由服务组织与村编制农事托管机具配置管理服务网格,网格内容应包含服务环节和内容、作业机具(包括合作社拥有、农户自有、外地引进)和机手信息、作业地块和面积、托管服务管理人员等,组织开展托管工作和技术培训。小麦赤霉病防控机械化植保托管服务的信息化管理,继续按照推荐的作业模式(采用植保无人机植保作业的须选择全自主或AB点智能作业模式)、作业参数、亩施药液量、单机作业日报单及作业面积汇总单,由乡镇对接服务主体、下载安装管理终端、实行信息化管理。开展种肥等综合农事托管服务试点的村,应根据当地生产实际和农户意愿,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适宜品种、肥料推荐建议,合理规划、因地制宜,按照农时要求,围绕良种繁育、品牌粮、优质麦生产等,做好种子、化肥品牌选定,确定服务方式、服务时限,落实质量抽检,做好发放记录管理等工作。
3.托管服务落实、履约督查管理。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农机作业托管服务组织,按照约定时限,履行服务协议的环节、内容。村委会组织、协调农户主动对接,督促服务组织、托管农户按照农时季节要求,做好托管服务的组织调度,按时按质按量履行托管作业服务合同。村托管工作组监督落实托管环节内容质量,调处作业纠纷,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乡镇对村与服务组织托管履约情况、群众满意度等实施督查。
(三)乡镇验收,县级复核
1.乡镇验收(午季: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0日,秋季: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20日)。乡镇组织开展各行政村耕种收及秸秆还离田农机作业托管各环节履约情况、托管面积落实情况的验收。根据机械化植保作业信息监测结果,对服务组织上报并经村组代表签字确认的作业验收单(附单机作业日报单和监测系统截图)进行审核确认、汇总上报。开展托管农户满意度调查。对试点村农资托管服务落实情况、实施过程记录、农户满意度验收确认。根据本乡镇农事托管服务及农资托管服务试点完成情况,撰写验收总结并书面申请县级复核。
2.县级复核(午季:2020年7月21日—2020年7月30日,秋季:2020年11月21日—2020年11月30日)。县农事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绩效评价中心、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成立复核工作组,对各乡镇午、秋两季农事托管工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乡镇公示,并作为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策导向,强化宣传引领。各乡镇要从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兴旺、引领小农户发展的高度,认真谋划、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制订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服务组织的属地管理,指导新型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录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要加强机械化植保作业质量信息化监测管理,加强综合农事服务组织建设,强化托管服务环节落实,做好农事托管服务及试点工作。充分利用镇村大会、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浓郁的舆论氛围,让农事托管政策家喻户晓。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分类指导。各乡镇要把综合农事全程托管工作作为促进农村和谐、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抓好落实。要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注重时间节点,强化分类指导,做好专题培训、核查摸底、协议签订及履行、奖补兑现、督查验收等工作。
(三)密切协同配合,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县成立农事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监督指导综合农事托管服务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将抽调县种植业发展中心、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综合农事托管工作有序进行;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新型农业经营服务组织规范化;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信息交流、技术培训、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农机牌证年检审等服务工作。
(四)严格目标考核,推动托管服务落实。县政府将2020年综合农事全程托管服务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年度考核。其中:午、秋两季耕、种、收、秸秆还(离)田农机作业托管服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对小麦赤霉病机械化植保作业和种肥农资供应等托管服务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加分依据。
附件:1.蒙城县农事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耕种收及秸秆打捆离田农机作业托管序时进度及
考核表
3.机械化植保作业托管序时进度及考核表
附件1
蒙城县农事托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杨景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杨永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家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陆 凯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机械事业
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 锁必武 县财政局(国资委)局长(主任)
王 柱 县审计局局长
杨 杰 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沈 波 县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
袁雪峰 漆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晓亮 庄周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娟 小涧镇政府镇长
张朝阳 双涧镇政府镇长
张化书 许疃镇政府镇长
叶 松 坛城镇政府镇长
王永国 板桥集镇政府镇长
尹 升 马集镇政府镇长
黄 蕾 小辛集乡政府乡长
邱 涛 乐土镇政府镇长
葛飞跃 三义镇政府镇长
黄河然 篱笆镇政府镇长
王 政 楚村镇政府镇长
孙松柏 立仓镇政府镇长
孙 昊 岳坊镇政府镇长
陈 曦 王集乡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机械事业发展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陆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