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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落户分户
来信时间:2026-01-30 15:55 来信人:***   

农村户口分户/立户需要哪些资料?

回复  
回复时间:2026-03-16 17:57 回复部门:蒙城县公安局    

家庭户“分、立户”按照《亳州市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二章第二节立户、分户登记中第十八条〔立户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第二十条 〔家庭户立户〕公民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的,应当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证件、证明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第二十一条 〔家庭户分户〕家庭户户内成员因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变更、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分户登记。提交不动产权属变更、分割登记的合法证明材料和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经行政村同意确认的分家析产协议,法院判决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