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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公租房减免政策
来信时间:2025-04-17 15:44 来信人:***   

“参战参试”两参老兵,现居住在此公租房,咨询房屋租金是否有相关补助减免政策。

回复  
回复时间:2025-05-20 16:04 回复部门: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好!您咨询的“参战退役人员待遇”的问题,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 根据《蒙城县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实施细则》(蒙政办秘〔2023〕5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已实物配租公租房的保障家庭,先期按照规定的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再根据政务服务网平台大数据,针对保障家庭人口数量、收入状况、住房面积及车辆信息等情况,进行比对审核,并对符合租金补助发放条件的保障家庭,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资金补偿;第五十三条规定:荣获国家、省部级劳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参战人员、复转军人、人民警察,以及烈士遗属住房困难家庭,在申请公租房和租赁补贴时,不受收入限制,重点审核住房条件。免收租赁保证金和物业服务费用,参照低收入家庭租金补助标准,采取直补方式进行租金补助。 来电人家庭如有荣获国家、省部级劳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参战人员、复转军人、人民警察,以及烈士遗属住房困难家庭身份人员,可出具相关材料证明,按照低收入家庭标准缴纳房租;如无以上身份人员,来电人可先期缴纳房租,县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其人口、收入、住房及车辆信息等情况,进行比对审核,如符合租金补助发放条件,将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相应租金补助资金。 如有疑问,请联系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58-2975785;以及蒙城县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58-7197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