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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独生子女证补办事宜
来信时间:2024-01-09 16:36 来信人:***   

情况简介:家中父母快60岁了,独生子女家庭 咨询内容: 1.领独生子女补贴的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供哪些具体材料?独生子女证是否一定要出具?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现在面临无法补办的困境,现咨询是否有其他可以替代此证的材料或者方法?是否可以通过其他证明材料佐证(如户口本、街道证明、派出所证明等),达到此证的替代作用?进而享受相关奖扶政策 2.”独生子女补贴在独生子女满16周岁后停止发放,到独生子女父母满60周岁后父母将享有国家奖扶”。针对此条60周岁国家奖扶,我们作为百姓需要准备那些材料才可以申领?国家奖扶具体指那些?

回复  
回复时间:2024-01-18 11:41 回复部门: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调查,关于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补办事项,根据2022年最新《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奖励和优待。新条例未规定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事项,现无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事项。
关于“独生子女60岁以后补助”的问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23]15号)文件精神,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有关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双方或一方;(二)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三)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四)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五)年满60周岁。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刘媛媛父母的户口是非农户口,不具备奖扶制度的基本条件,不能办理相关事宜。
回访情况:反映人表示理解。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蒙城县卫健委信访室(联系电话:0558-7623404)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