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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小辛集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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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10G/202505-0003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小辛集乡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小辛集乡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辛发〔2025〕16号
发文日期: 2025-05-22 发布日期: 2025-05-22
咨询机构: 小辛集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558-7701322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10G/202505-0003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小辛集乡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小辛集乡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辛发〔2025〕16号
发文日期: 2025-05-22
发布日期: 2025-05-22
咨询机构: 小辛集乡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 0558-7701322
小辛集乡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22 12:53 信息来源:蒙城县小辛集乡 浏览次数: 字体:[ ]

辛发〔2025〕16号

 

 

关于印发《小辛集乡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小辛集乡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小辛集乡委员会

小辛集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小辛集乡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实现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零火点”目标 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根据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保护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狠抓落实”的原则,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管控措施。主要采取“以用促禁、以种促禁”的方式,坚持“禁烧”与“利用”相结合,全面做好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乡范围内实行全面管控,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落叶、生活垃圾等各类焚烧行为。5月25日至6月25日为午季禁烧重点时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压实乡村干部工作责任,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禁烧。强化“以用促禁、以种促禁”,全方位、多途径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确保实现“零火点”目标。

三、组织保障。

(一)高规格成立领导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乡长同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办公室设在乡综合执法队,侯效利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洪军、刘娟兼任常务副主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乡、村、组三级联动”的原则,各片区、管区负责人一线指挥,村(社区)两委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村(社区)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合理划分指挥部,设立禁烧网格,明确网格包保责任人,采取盯人、盯地、盯机械、盯秸秆的办法,压实禁烧责任。

(二)多举措做好禁烧准备。一是多形式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5 20日开始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微信群等,向广大群众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二是特殊群体重点事件专人监管。各村随时掌握群众红白喜事信息,对特殊事情、精神病人、临时返乡人员上坟烧纸等关键事件、关键人物,要做到底数清、控得住。三是提高警惕严防意外。各村(社区)全面做好作业机械的监管工作,所有机械必须配备沙袋、灭火器、桶装水、小铁锨、扫把“五件套”。老旧机械禁止下地作业,中午高温时段要停止作业,防止意外发生。各村(社区)要合理调配机械,严禁指挥棚内人员扎堆,要下沉一线。供电部门提前做好供电线路巡查检修,消除隐患,组织人力全面做好午收期间供电线路及供电设施检修工作。四是科学制定预案,做到忙而不乱有序推进。各村(社区)要提前谋划,制定切实可行工作预案。1、摸清农机数量及弱势群体,制定帮扶管控措施合理调配机械作业;2、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如遇阴雨连绵天气,不利于秸秆打捆离田,各村(社区)应及时调整秸杆处理方案,确保夏季作物种下去。3、各村组建应急人员不少于10人,配齐禁烧物资,有火情保证5分钟赶到,20分钟内处置到位。

三)全方位做好秸秆五离全乡根据区域,划分14个秸秆堆放点(包括1个黄储基地),加大打捆力度,提高综合利用率。秸秆堆场管理除参照县安全标准执行外,实行责任金制度。每个堆场统一缴责任金2万元到乡财政账户,各级督查组每通报1个问题扣除堆场责任金1000元,并限期落实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加倍扣除责任金。全力推广玉米板茬直播技术,落实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大豆轮作任务,对于种植大豆田块要采取打捆离田的办法。把“五离(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一集中”(把秸秆集中到堆放点)贯穿禁烧始终,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农作物秸秆。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和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大秸秆收储离田力度(芡河、涡河两侧各 500 米范围内秸秆必须离田,以免污染水源),各村主动与堆放场对接做好服务,同时签订秸秆打捆离田协议,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秸秆及时离田。

高标准配齐应急物资各村结合村庄布局和小麦种植面积,科学划定指挥部,合理设置禁烧网格。每个指挥部按照旋耕机1台(确保能正常使用,随时有驾驶人员)、扫帚4把、灭火器4个、消防水桶1个的标准配备禁烧物资;每个网格点各村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配齐禁烧物资。乡按片区成立3个督查应急组和1个秸秆堆场安全督查组,督查应急组每组配备消防水车一辆,备足消防器材,确保5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安全督查组按照《蒙城县临时露天秸秆堆场验收标准》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乡禁烧办要充分利用高塔视频、“蓝天卫士”的监控作用,利用技术手段,对于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秸秆禁烧保驾护航。

严要求做好纪律保障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按照“烧谁罚谁、谁烧罚谁”的原则,落实以地定责,农户对承包土地火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全面启动各类监控系统,精准抓拍并跟踪焚烧秸秆行为。坚持“有火必禁、有烟必查、违法必究”原则,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要对破坏环境,私自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二是严格压实干部责任。上级认定第一把火参照《蒙城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暂行办法》执行,管区书记和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级督查发现火点及乡村抽调禁烧人员管理按照《小辛集乡2025年午季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附件3)执行。三是合理统筹资金使用。各村根据辖区面积合理统筹使用堆场服务费。财政所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报账,乡财政所报账员及各村(社区)文书具体负责禁烧资金的账务处理工作。

未尽事宜,以《蒙城县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附件:1.小辛集乡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小辛集乡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门职责

3.小辛集乡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4.小辛集乡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包保网络

 

 

 

 

附件1

 

小辛集乡2025年午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朝阳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刘    副乡长

李洪军  党委委员

   长:胡志武  人大主席

侯效利  党委副书记

   党委副书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纯一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党委委员

胡建乐  副乡长            

成    员: 李廷江  党政和应急消防办公室主任   

   派出所负责人

葛星瑶  党建办副主任、纪委副书记

邵海亮  综合行政执法队(环保站)负责人

孙腾喜  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负责人

耿云灵  财政和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

   便民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

   平安法治和基层治理办公室主任

李卫卫  妇联主席

李晚侠  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人)

   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文化广播工作负责人)

李晓芳  党建办工作人员(宣传工作负责人)

徐鑫鑫  党政和应急消防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一鸣 交警七中队队长

范劭军  辛集学区主任

   辛集卫生院院长

高明浩  吕望卫生院院长

石秀博  辛集供电所所长

   康洁公司辛集片区负责人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合执法队(环保站),刘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邵海亮、孙腾喜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小辛集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门职责

 

乡综合执法队(禁烧办):负责省市县督查组问题反馈处理及各类环保热线化解,督促指导村级做好禁烧工作,负责禁烧各类信息上报工作,对接市、县禁烧指导帮扶组。

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组织秸杆收储点、养殖收储点开展打捆离田,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事托管服务,开展田间技术指导。

乡纪委:负责禁烧工作的督查问效,对涉嫌失职、渎职和违反纪律的案件调查核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党建宣传:会同禁烧办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宣传工作,组织媒体配合各督查组进行现场新闻报道。

乡派出所:严厉打击焚烧秸杆违法行为,对因焚烧秸秆造成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取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配合七中队开展省县道公路干线及农村公路打场晒粮督查活动,保障公路畅通。

党政和应急消防办公室(安全生产):负责做好禁烧期间全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事故取证、处置、报告工作,重点对秸杆堆放场做好检查指导,高标准按照消防要求落实。

乡财政和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禁烧经费统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兑现奖惩资金工作。

乡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帮助弱劳力户秋收秋种,对农村军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开展慰问活动。

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农业农村发展中心(乡村振兴):摸清贫困户中无劳力家庭户,与行政村对接,实行一对一劳动帮扶,要求所有帮扶联系人到户确实解决午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文明创建):把秸秆清运与“农村清洁”工程、“三线三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发动组织群众清运秸秆,配合环保站、农综站做好秸杆 “五离”,即离田、离路、离庄、离沟、离林,消除焚烧隐患。

交警七中队:维护午收期间道路交通秩序,为农机作业提供优质服务。制止道路上打场晒粮行为,乡道交办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乡中小学:参与宣传禁烧,教育中小学生遵纪守法,提倡教师联系学生家庭制度,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

辛集、吕望卫生院:做好午收期间群众中暑、意外事故发生伤亡医疗救援,动员村级卫生室人员为外来农机手提供优质报务,健康体检。

乡供电所:检修维护供电线路和设施,提前做好各类检修工作,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满足农业生产用电需要,确保电力安全。

康洁公司:组织保洁员做好日常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清理村庄内零散秸秆及麦糠,监督群众沟塘边随意抛撒秸秆。教育监督保洁员严禁焚烧垃圾、落叶和秸秆等。

 

 

 

 

附件3

 

小辛集乡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蒙城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管区、村为主”工作机制。村(含社区,下同)党组织、村委会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秸秆离田处理工作,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政策宣传、网格监督管理和督查巡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第三条 实行分级负责。管区负责人包管区、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组、包地块的分级负责制度,确保全乡秸秆禁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条 火点的认定。

1.省、市、县火点认定。国家和省通报的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由省生态环境厅认定通报;国家、省和市级督导暗访和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由市禁烧办、市大气办直接认定;其余火点依据市、县、乡秸秆禁烧督查通报和高塔视频监控平台推送进行认定。

2.乡火点认定。被上级通报的火点乡直接作为火点认定,首次通报的火点定为全乡第一把火;乡督查发现火点面积较小(20平方米以内)且10分钟处置到位,不纳入火点统计,如连续出现两个较小火点按照一个火点统计;自媒体发布火情及焚烧痕迹第一时间处置到位,经乡核实属实的参照前两款执行。

第五条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依据事实、情节、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及经济处罚。

(一)严肃处理不认真履职尽责、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人。

禁烧期间有特殊情况请假的,需经乡主要领导批准。对在督查中,发现乡村两级干部不在岗的,处罚200元,并予以全乡通报批评所有网格责任人应佩戴袖章上岗,未尽到监管责任,处罚网格包保责任人100元禁烧期间,任何人不得饮酒,一旦发现全乡通报,处罚30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督查应急组负责全乡午季秸秆禁烧工作全过程的监管督查应急工作。主要是不间断巡查全乡午季秸秆禁烧工作所有参与人员的在岗履职及收割打捆和秸秆“五离”情况;及时迅速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发现火情及时配合村处置到位。堆场安全督查组负责对全乡13个堆场严格按照《蒙城县秸秆收储露天堆放(场)点设置标准》执行。

督查应急组、堆场安全督查组应履职到位、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督查中发现的火点据实上报,发现人员不在岗的及时通报。每天督查发现问题不少于1条上报乡党政办,由党政办形成督查通报,及时通报。乡巡查组负责对督查应急组、堆场安全督查组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人员不在岗的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二)严肃处理火点责任人。

1.全乡第一把火征收管区书记2000元,包村干部2000元,村书记3000元,村包保责任人3000元,特别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责任人免职处理。市、县督查组及高塔监控反馈火点每出现一个征收管区书记责任金500元,包村干部责任金500元,村书记1000元,村包保责任人1000元,不能及时处置(30分钟内处置完成)加倍处罚。连续出现两个火点的除征收责任金外,给予管区书记、包村干部全乡通报批评并大会表态发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人)停职、包组干部免职处理。

2.卫星拍摄或省市县督查通报发现火点的村(社区),除按照前款执行外,严格按照《蒙城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落实责任追究。

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焚烧秸秆行为以及各级包保、督查人员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问题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58-7701322

第七条  本意见适用于全乡秸秆禁烧期间焚烧秸秆(含落叶、垃圾)行为。

第八条  本意见由乡纪委、乡禁烧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蒙城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