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敏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农村生育政策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我县人口长 期均衡发展,我委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 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 衡发展实施方案》《亳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牵头制定了蒙城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
一、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
1.强化婚育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措施,落 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支持银行机构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结婚登记夫妻提供婚育消费贷款。对符合我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困难家庭婴幼儿入托、入园,按照每生每月不少于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2.优化生育政务服务。全面推进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和跨区域 通办。加强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社会保障 等部门协同,促进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推进 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 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3.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简化生育津 贴申领手续。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 待遇支付范围。落实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和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医疗保障政策。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4.推动生育休假制度落地。探索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 机制,对企业在职工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支付的社 会保险费用,可予以适度补贴。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 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 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5.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 项督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因女 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薪、辞退或单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 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对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 在其生育2年内参加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每人500—2400元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
6.增加住房支持政策供给。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根 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配租公租房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可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时,可建设少量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户型,对符合条件的有未成年子女家庭优先保障。
7.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 优化生育政策举措宣传解读。调整充实基层人口综合服务管理职能,提供生育政策咨 询、养育指导、就医和入托代办等服务,探索建立群众生育诉求 归集和反馈机制。开展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掌握群众生育 意愿、生育养育公共服务落实情况和家庭健康等信息,及时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
二、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1.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 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县乡医疗机构妇幼保健专科建设,促进生 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幼预 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到2025年,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能够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做好农村适龄妇女和城镇低保适龄妇 女两癌筛查民生工程,到2025年,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 50%,乳腺癌筛查率逐年提高。探索开展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补贴接种。
2.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落实母 婴安全五项制度。优化孕产妇保健管理流程,落实首诊机构的妊 娠风险筛查责任,明确县乡医疗机构承担对应风险级别的孕产妇 分娩任务。加强妇产科和新生儿科建设,强化婴儿保温箱、新生 儿辐射抢救台等关键急救设备配置。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一人一 案、全程管理”,组建县级急救专家团队,畅通转诊救治绿色通道,提高临床救治能力。
3.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继续推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到2025年,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产前筛 查服务,产前筛查率达到75%;进一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 范围。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协作,降 低新生儿缺陷发生风险。推进出生缺陷救助、先天性结构畸形救 助等项目,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
三、促进劳动就业
为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提升就业收入,减轻养儿育女的生活压力,我人社局大力开展各类就业服务,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助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
1.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就业促进”暖民心行动,积极打造“三公里”就业圈,在26个社区全面推广“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占我县城市社区比例达100%。就近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政策宣传等线上线下服务,目前通过“三公里”就业圈共采集录入社区居民就业信息5.34万人,登记经营实体6837家,发布岗位5001条,累计促成供需对接1.39万人。
2.强化求职用工服务。健全企业用工服务制度,建立企业用工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规范企业用工信息摸排、岗位匹配等工作。广泛开展线上线下“2+N”招聘专项行动,重点开展“社区招聘”“乡村招聘”等特色招聘会,已开展招聘活动135场,其中直播招聘16场,发布就业信息5.86万条,吸引县内外求职者3.94万余名,达成就业意向1.35万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云招聘”137期;制作发布“云上探企”宣传视频13期、“村村通”广播音频7期,有效促进用工与就业;开展“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落实重点企业用工“包保”责任制,每月为14家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累计帮助劳动者到企业就业7458人。
3.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扎实做好城乡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面向企业征集一批就业见习岗位,累计开发见习岗位860个,安置见习人员150人;综合运用就业援助、公益岗安置等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截至目前共开发公益性岗位560个,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17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165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前全县脱贫人口累计务工就业3.1万人,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均实现就业,2024年以来发放交通补助11718人351.54万元,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就业3990人,发放岗位待遇955.74万元。聚焦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给予资金扶持,目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1家200万元。
四、加大农村教育教学投入
我县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特别是农村儿童出生数量大幅下滑,社会各界都在持续关注农村的教育发展,政府在不断的加大对农村教育教学的投入力度。
1.优化乡村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科学规划,及时调整。我县遵照“与美丽乡村美丽集镇建设协调发展、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格局”等相关原则,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学校生源、交通状况及历史沿袭等因素,研究制定了《蒙城县教育中长期布局规划方案》。各学区对所辖学校现有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未来发展趋势逐校进行分析论证,形成学区中小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初步方案,并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对学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2023年,遵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32所,合理调配200余名被撤并学校的教师,到学区内教师较为紧缺的学校任教。优化了乡村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了办学效益,提高了乡村义务教育质量,有效推进了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改善乡村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一是加强乡村学校建设。2019年开始,至2025年,每年计划资金近400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2024年规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01万元,用于建设马集学区、王集学区等学校的设备配置。2024年利用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3433万元,用于马庙初中等46所乡镇学校完善附属设施和消除校舍安全隐患。
二是持续扩大乡村优质教育资源。多年来,县委县政府优先考虑教育,先后投入2.6亿元,新建了王集中心校、楚村中心小学、坛城中心小学、许疃中心小学分校、板桥中心小学分校和三义中学等6所乡镇所在地中小学校。
3.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多渠道充实教师队伍。通过省招、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县外引进、“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等多种渠道补充教师。2023年度已引进“1223”名优教育人才27名,县外选调教师36名,公开选调农村教师94名,定向培养农村教师112名,公开招聘中等职业院校教师20名;公开招聘2名退役运动员。2024年度已公开引进高中阶段学校急需紧缺人才29名。
二是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2023年以来聘请江苏南通、南京10多位专家来蒙开展教师培训活动,参训教师3000余人次;共选派17批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464人,先后到上海闵行、江苏南京、南通、无锡、浙江嘉兴、金华等地接受培训;组织各学段12000多名教师参加了专业知识远程培训,教师足不出户就可接受高端培训;以评促教,开展系列评选活动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多形式培养骨干教师,搭建优秀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的广阔平台,持续开展了县级“1632名师工程”评选工作,组织推荐了市级“2535名师工程”评选工作,周密组织了“省市县级教坛新星遴选”工作。
五、当前基本情况
1.托育服务。截止2023年年底我县已备案托育机构51个(其中托幼一体化45个,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6个),全县已经建设托位4665个,普惠托育机构16个,普惠托位已经达到1800个,主要招收三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覆盖全县13个乡镇,目前还有许疃、漆园、小涧、立仓四个乡镇没有托育机构进行备案,大部分乡镇都能有效缓解婴幼儿育儿家庭的压力;2024年我县入托婴幼儿860人(其中普惠托育机构入托620人),比2023年入托增加20%左右,2024年发放普惠托育补贴资金72万元左右。
2.计划生育。2023年全县女性初婚3259人,初婚率2.10‰。出生8359人,出生率5.39‰,其中:一孩出生3606人,占总出生的43.14%;二孩出生2982人,占总出生的35.67%;多孩1771人,占总出生的21.19%。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省卫健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县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最后,感谢您对生育政策的关注,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4日
单位联系电话:7625121
办复类别: B 类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