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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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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供销社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蒙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修订草案)》的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22 发布日期: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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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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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蒙城县供销社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名称: 关于《蒙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修订草案)》的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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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蒙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修订草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4-07-22 15:22 信息来源:蒙城县供销社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蒙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修订草案)》的说明

(2024年7月22日在蒙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三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上)

 

一、章程修订的必要性

现行的《蒙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是蒙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该章程对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强化为农服务、维护合法权益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新部署,面对我国“三农”发展新形势,面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新任务,需要对原章程的一些内容作适当修改完善。

二、章程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发〔2015〕11号、皖发〔2015〕25号和亳发〔2016〕20号文件要求,结合蒙城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践和下一阶段工作需要,对现行章程进行充实完善,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强化宗旨意识、加快改革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基本原则: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与时俱进,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要求写入章程。二是以2020年9月25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以及2020 年 9 月 16 日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三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修订的《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2023年1月6日亳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代表大会修订的《亳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为基本参照,有关内容尽量与其保持一致。三是结合我县供销合作社实际,适当保持篇章架构和有关条文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具体问题上,宜简不宜繁,对达成共识、条件成熟的个别条文予以补充完善。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对章程修订工作高度重视,把章程修订作为“三代会”重点任务之一,安排专人开展章程修订工作,并就章程修订工作专题听取汇报、认真研究审议。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全县系统上下的意见建议。在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修订草案。

三、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由原来的九章四十六条调整为九章四十九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一)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加一条规定:“供销合作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第二条)

(二)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县供销合作社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增加一条规定:“蒙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要坚持发展为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一市一城三中心,一地一区三集群”,助力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第三条)

(三)将加强党的领导写入章程。增加一条规定:“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四条)

(四)进一步明确宗旨和目标。增加一条规定:“县供销社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坚持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第五条)

(五)对第二章供销合作社职能和任务进行了个别修改。

此外,还对现行章程个别文字进行了必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