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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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406-00109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蒙征补安置〔2024〕1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406-00109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蒙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蒙征补安置〔2024〕1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4
发布日期: 2024-06-14
蒙城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蒙征补安置〔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6-14 11:06 信息来源: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以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规定,依据《蒙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蒙征预告〔20241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成果审核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征收篱笆镇戴园村、何塘村、宋圩村、孙圩村、王庙村、郑集村,三义镇曹街村、陈寨村、楚桥村、河沟社区、彭集村、双曹村、双庙村集体所有土地1.8074公顷(27.111亩)。蒙城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和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

地块(升压站):东至篱笆镇戴园村代小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戴园村代油坊村民小组道路,西至代小庄村民小组坑塘,北至代小庄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19:东至篱笆镇何塘村代老庄村民小组沟渠,南至代老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代老庄村民小组坑塘,北至代老庄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BK2:东至篱笆镇宋圩村陈小庙西村民小组耕地,南至陈小庙西村民小组耕地,西至陈小庙西村民小组坑塘,北至陈小庙西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BK3:东至篱笆镇宋圩村陈小庙东村民小组耕地,南至陈小庙东村民小组坑塘,西至陈小庙东村民小组耕地,北至陈小庙东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BK4:东至篱笆镇孙圩村前孙东村民小组耕地,南至前孙东村民小组坑塘,西至前孙东村民小组沟渠,北至前孙东村民小组沟渠;(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26:东至篱笆镇王庙村前李东村民小组耕地,南至前李东村民小组道路,西至前李东村民小组耕地,北至前李东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28:东至篱笆镇郑集村西孙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西孙庄村民小组坑塘,西至西孙庄村民小组坑塘,北至西孙庄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BK10:东至三义镇曹街村曹西街四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曹西街四组村民小组道路,西至曹西街四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曹西街四组村民小组耕地坑塘;(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04:东至三义镇陈寨村袁西村民小组沟渠,南至袁西村民小组耕地,西至袁西村民小组耕地,北至袁西村民小组沟渠;(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05:东至三义镇陈寨村西张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西张庄村民小组道路,西至西张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西张庄村民小组坑塘;(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07:东至三义镇陈寨村陈寨五队村民小组坑塘,南至陈寨五队村民小组坑塘,西至陈寨五队村民小组坑塘,北至陈寨五队村民小组坑塘;(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01:东至三义镇楚桥村后黄庄村民小组坑塘,南至后黄庄村民小组坑塘,西至后黄庄村民小组坑塘,北至后黄村民小组坑塘;(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02:东至三义镇楚桥村后黄庄村民小组坑塘,南至后黄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后黄庄村民小组坑塘,北至后黄庄村民小组坑塘;(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03:东至三义镇楚桥村后黄庄村民小组坑塘,南至后黄庄村民小组坑塘,西至后黄庄村民小组沟渠,北至后黄庄村民小组坑塘;(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14:东至三义镇河沟社区大彭村民小组坑塘,南至大彭村民小组坑塘,西至大彭村民小组坑塘,北至大彭村民小组坑塘;(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11:东至三义镇彭集村前张庄村民小组坑塘,南至前张庄村民小组道路,西至前张庄村民小组坑塘,北至前张庄村民小组坑塘;(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12:东至三义镇彭集村赵李庄村民小组道路,南至赵李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赵李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赵李庄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BK9:东至三义镇双曹村曹小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曹小庄村民小组道路,西至曹小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曹小庄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F15:东至三义镇双曹村曹古村民小组耕地,南至曹古村民小组道路,西至曹古村民小组耕地,北至曹古村民小组道路;(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BK1:东至三义镇双庙村邵小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邵小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邵小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邵小庄村民小组沟渠。(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用于安徽北控蒙城县陈桥风电场项目(二期)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因安徽北控蒙城县陈桥风电场项目(二期)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1.8074公顷(27.111亩),其中:农用地1.8074公顷(27.111亩),含耕地1.4785公顷(22.1775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公顷(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具体现状如下: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所有权权属

集体所有土地

农用地

耕地面积

永久基本农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地块升压站

篱笆镇戴园村代小庄、代油坊村民小组

1.05

1.05

1.05

0

0

0

地块F19

篱笆镇何塘村代老庄村民小组

0.04

0.04

0.0302

0

0

0

地块BK2

篱笆镇宋圩村陈小庙西村民小组

0.04

0.04

0.04

0

0

0

地块BK3

篱笆镇宋圩村陈小庙东村民小组

0.04

0.04

0.0291

0

0

0

地块BK4

篱笆镇孙圩村前孙东村民小组

0.04

0.04

0.04

0

0

0

地块F26

篱笆镇王庙村前李东村民小组

0.04

0.04

0.04

0

0

0

地块F28

篱笆镇郑集村西孙庄村民小组

0.04

0.04

0

0

0

0

地块BK10

三义镇曹街村曹西街四组村民小组

0.04

0.04

0.04

0

0

0

地块F04

三义镇陈寨村袁西村民小组

0.04

0.04

0.04

0

0

0

地块F05

三义镇陈寨村西张庄村民小组

0.04

0.04

0.0101

0

0

0

地块F07

三义镇陈寨村后陈寨五队村民小组

0.04

0.04

0

0

0

0

地块F01

三义镇楚桥村后黄庄村民小组

0.04

0.04

0

0

0

0

地块F02

三义镇楚桥村后黄庄村民小组

0.04

0.04

0

0

0

0

地块F03

三义镇楚桥村后黄庄村民小组

0.04

0.04

0

0

0

0

地块F14

三义镇河沟社区大彭村民小组

0.04

0.04

0.0019

0

0

0

地块F11

三义镇彭集村前张庄村民小组

0.04

0.04

0.0005

0

0

0

地块F12

三义镇彭集村赵李庄村民小组

0.04

0.04

0.0393

0

0

0

地块BK9

三义镇双曹村曹小庄村民小组

0.04

0.04

0.04

0

0

0

地块F15

三义镇双曹村曹古村民小组

0.0374

0.0374

0.0374

0

0

0

地块BK1

三义镇双庙村邵小庄村民小组

0.04

0.04

0.04

0

0

0

合计

1.8074

1.8074

1.4785

0

0

0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本次征地区片级别为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9650/亩。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蒙城县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8号)执行,其他地上附着物据实补偿,青苗补偿标准为1500/亩。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对象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确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被征收的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全部归被征地农户所有;被征收的土地未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按照法律规定讨论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务工、经商、服役、就学等原因暂时离开集体经济组织或因结婚、生育、抚养收养和政策性移民等原因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妇女成员不因丧偶、离婚而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货币方式进行安置。

五、社会保障措施

本次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亳政秘 〔202413号)及《蒙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集标准和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蒙政秘 〔202411号)的规定执行。全县辖区范围内,依法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时,被征地农民安置名单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人均所剩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待参保后按政策享受缴费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篱笆镇戴园村代小庄、代油坊,何塘村代老庄,宋圩村陈小庙西、陈小庙东,孙圩村前孙东,王庙村前李东,郑集村西孙庄,三义镇曹街村曹西街四组,陈寨村袁西、西张庄、后陈寨五队,楚桥村后黄庄,河沟社区大彭,彭集村前张庄、赵李庄,双曹村曹小庄、曹古,双庙村邵小庄村(居)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进行公告,并在蒙城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engcheng.gov.cn)发布,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方案公告期限不少于30

(二)本次土地征收的实施单位为三义镇、篱笆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办理补偿登记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事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三义镇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办公室(联系人:王翔,联系方式:0558-7791251)及篱笆镇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办公室(联系人:邵炼,联系方式:0558-7997001)办理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亲自办理补偿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三义镇、篱笆镇人民政府将书面通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补办。通知补办后仍不办理的,补偿登记事项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予以确定。

(三)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异议的,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三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翔,联系方式:0558-7791251)、篱笆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邵炼,联系方式:0558-7997001)提出。相关土地权利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四)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蒙城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

(五)本次土地征收范围和面积以最终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六)三义镇、篱笆镇人民政府将于2024719日后组织开展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附件:附图

 

 

 

                   蒙城县人民政府       

                  202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