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接收地址
1、档案接收单位详细信息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蒙城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档案接收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北楼326室
联系电话:0558-7669139
接收人:326档案室
邮编:233500
2、档案接收要求
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要求:“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3、档案转递流程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未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不允许个人保存档案。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在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就业的,可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注意:蒙城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服务,不收取费用。
二、档案查询
1. 通过毕业学校邮寄单号查询档案
2. 转回蒙城的毕业生自2024年9月1日起可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自助查询或拨打326档案室办公电话咨询档案存档信息。
(每年6-10月为接转档案高峰期,档案录入系统的时间会相应延长,电话查询如遇占线,敬请谅解。)
三、档案转出业务
高校毕业生因就业、升学、户口迁移等原因需将档案转出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网上办理:浏览器搜索“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www.ahggzp.gov.cn/)”→点击顶部“人事档案”→点击“档案转出申请”→左边选择“亳州市”,右边选择“蒙城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个人登录→阅读完毕后点击继续办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调档函(彩色原件)、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后台审核通过后,我中心将档案转递至调档单位。
若审批未通过,收到回执短信,请按照结果提示要求,重新进行申请,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
若审批通过,收到回执短信,我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特快“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通道将档案寄至调档单位。
(2)本人现场办理: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调档函原件到县公共就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转出。
(3)委托他人代办:代理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手写签名)、调档函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县公共就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四、党员材料转出业务
1、党组织关系转接单位
(1)已落实工作且工作单位有党支部的,需要将组织关系转移至工作单位;
(2)已落实工作但工作单位无党支部或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需要将组织关系转移至街道/乡镇党工委或其他相关单位党支部。
2、党员材料提取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本人现场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公共就人才服务中心提取党员材料。
(2)委托他人代办:代理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手写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县公共就人才服务中心提取委托人的党员材料。
组织关系转移具体事宜请咨询组织部党管科,咨询电话:0558-7622521
五、存档存放证明业务
高校毕业生因考研、就业等原因需要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网上办理:浏览器搜索“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www.ahggzp.gov.cn/)”→点击顶部“人事档案”→点击“出具相关证明申请”→左边选择“亳州市”,右边选择“蒙城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个人登录→存档证明打印。
(2)本人现场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县公共就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3)委托他人代办:代理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公共就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六、材料利用业务
高校毕业生因考研、入伍等原因需提供成绩单、入团/党志愿书等复印件或政审盖章,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网上办理:浏览器搜索“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www.ahggzp.gov.cn/)”→点击顶部“人事档案”→点击“档案材料利用办理”→左边选择“亳州市”,右边选择“蒙城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个人登录→阅读完毕后点击继续办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后台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自行打印所需材料(有公章)。
(2)本人现场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县公共就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3)委托他人代办:代理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公共就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七、单位查阅档案业务
用人单位因选拔录(聘)用、政审考察等工作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单位应派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持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申明查阅理由,如实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现场办理查阅事宜。查阅人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阅。
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